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0-003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3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6人,授权出席董事2名,其中郑弘波董事授权李明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孙彦敏董事授权覃业龙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肖义南独立董事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0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7,692,698.85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464,169,896.10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28元(税前),共计分配利润:28,156,918.3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动至今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公司2009年末计提减值准备 27,434,611元,汇总清理核销的资产3,427,842.56元。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董事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45亿元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资金需求情况,2010年公司需要向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融资业务4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银行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信贷业务),其中固定资产借款拟以公司资产(机器设备、房产、土地)提供担保;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方式以公司信用担保。
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原料收购、新建设投资项目、农机具购买、
农业生产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需求等事项,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公司将以销售回款归还本息。
具体实施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在上述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贷业务。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公司信用担保,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按照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支付利息。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上述借款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中粮财务公司的借款业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弘波先生、孙彦敏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提前送达各位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以上资金的取得,将确保公司本年度流动资金的需求,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董事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五届董事会提名郑弘波、覃业龙、李明、孙彦敏为公司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赵玉吉、关志强、邱四平、张伟民、齐亮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了赵玉吉、关志强、邱四平、张伟民、齐亮五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相关文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4月9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三、四、六、八、九、十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弘波,男,1955年生,中共党员,汉族,博士研究生,教授。曾任吉林师范学院教师,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教员,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副处长,中国五矿大连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中粮进出口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粮深圳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总经理,中粮集团战略发展部副总监、中粮集团审计部总监等职。自2003年2月至今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自200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覃业龙,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粮包装实业贸易公司实业管理部经理,江苏统一粮川马口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粮公司项目管理二部副总经理,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华鹏嘉多宝瓶盖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粮公司实业管理部总经理,中粮集团战略发展部副总监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电子商务部总经理,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自200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李明,男,1957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国际商务师。曾任中粮公司进口处业务员,中粮(纽约)有限公司业务员,鹏利(伦敦)有限公司业务员、副总经理,中粮糖业食品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中粮粮油进出口公司油糖部总经理,中粮集团糖业部总经理;自200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孙彦敏:男,1966年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曾任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粮财务公司总经理。自2005年12月至今任中粮集团财务部副总监,自200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玉吉,男,1954年10月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首都钢铁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中国国防物资总公司总经理,中国机电设备总公司总经理,新世界中国实业项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代表,在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和乔集团高级顾问,华时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关志强,男,1962出生,锡伯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曾任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学报编辑部主任、院党办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1996年10月至今任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2005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邱四平,男,1964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特许),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新疆证券业协会副会长。曾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副主任,新疆华夏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五洲松德联合会计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合伙人,自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伟民,男,1963年生,研究生学历,国家一级律师。曾任新疆哈密地区行署首席法律顾问、哈密地区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新疆力和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新疆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新疆律师协会直属分会会长、新疆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自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齐亮,男,1969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1993年至2005年,在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京东四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湖南管理总部、哈尔滨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华夏证券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所长,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5年,任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曾获得《世界金融实验室》2004年最具声望的100位证券分析师第一名。现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附件2: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赵玉吉、关志强、邱四平、张伟民、齐亮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3: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玉吉、关志强、邱四平、张伟民、齐亮,作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赵玉吉 关志强、邱四平、张伟民、齐亮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0-004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欧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华公司”)销售番茄酱,因欧华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公司向中粮可口可乐饮料(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可口可乐”)销售白糖,因中粮可口可乐公司为中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公司”)销售白糖,因中粮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间接持有蒙牛公司20%股份,是蒙牛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公司与蒙牛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述三项交易均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弘波、孙彦敏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在2010年度和上述三家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额均将超过3000万元,但不超过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故上述三项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欧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在德国汉堡,法定代表人:朱明彦;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进出口无须许可证的商品种类,尤其是粮食、食品加工机械。易货贸易、合资企业和租赁业务,贸易代理及贸易与市场资讯。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2、中粮可口可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公司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1001室,法定代表人于旭波,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实收资本:叁仟万美元,
经营范围包括:(一) 饮料及相关产业进行投资及再投资;(二)受其所投资的企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一致同意),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协助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咨询服务;3、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为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四)承接中可公司和本公司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3、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8月18日,住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法定代表人:杨文俊;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亿零贰佰贰拾捌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实收资本:人民币捌亿零贰佰贰拾捌万捌仟肆佰陆拾肆元整;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经营范围:乳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蔬菜、瓜果种植;畜牧饲养;涉及工商登记的所有行业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专营、专控的除外)、代理所属各地子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冷冻饮品及食用冰、软饮料的生产、加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信誉良好,充分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番茄酱 | 欧华公司 | 0.3亿元--1.5亿元之间 |
白糖 | 中粮可口可乐 | 0.3亿元--1.5亿元之间 | |
白糖 | 蒙牛公司 | 0.3亿元--1.5亿元之间 |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弘波先生、孙彦敏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事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 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双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0-005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
●会议召开日期: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15:30时
●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
楼本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提案:详见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0年4月9(星期五)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本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6、公司201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45亿元融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0年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为欧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1项至第9项议案见2010年3月16日公司公告,第10议案见2009年10月28日公司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4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列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登记地点: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10年4月 7日-4月8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00-19:00)
五、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徐志萍 刘茜
3、联系电话:0991-5571888转8201、8202
传 真:0991-5571600转6201、6202
4、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
5、邮编:830000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月 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1-3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O一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0-006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3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5人,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4人,授权出席监事1名,其中侯文荣监事授权魏克俭监事会主席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克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09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7,692,698.85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464,169,896.10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28元(税前),共计分配利润:28,156,918.3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动至今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45亿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资金需求情况,2010年公司需要向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融资业务45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银行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及资金业务等银行信贷业务),其中固定资产借款拟以公司资产(机器设备、房产、土地)提供担保;流动资金借款担保方式以公司信用担保。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中粮财务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方式为公司信用担保,融资额度有效期限为一年,按照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支付利息。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上述借款额度内有计划地开展与中粮财务公司的借款业务。
以上资金的取得,将确保公司本年度流动资金的需求,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两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魏克俭先生、侯文荣女士、王慧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七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附: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魏克俭,男,1957年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海军东海舰队福建基地司令部气象台副台长,武警学院图书馆管理员,中粮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中粮公司人力部副总监兼干部与人才部总经理,自2006年11月至今任中粮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兼监察室主任,自2007年1月至今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侯文荣,女,1966年生,汉族,大专。曾任中粮公司财务部主管、中粮集团财务计划部总经理助理。自2006年月至今任中粮集团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自2006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慧军,女,1972年生,汉族,双学士。曾任中粮酒饮料食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中粮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自2002年10月至今任中粮集团审计部主管,2006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