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欣网视讯 编号:临2010-014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
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此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参加会议董事10人。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拟由10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人。经董事会审议,提名张良、马运山、经益、忻秉虹、张序余、蒋庆涵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沈连丰、乐宏伟、李晏墅、蒋建华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二、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1、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4月7日(星期三)上午9:30
(3)会议地点:南京市上海路9号水利后勤服务中心6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2、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0年4月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代表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4月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6日)。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上海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代码卡、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C、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地邮戳日不晚于2010年4月5日)。
(3)会议登记地点:
南京市上海路9号水利后勤服务中心6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其它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瞿媛
联系电话:025-84669969
传真:025-84669959
邮编:210002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及回执;
附件二: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五: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特此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负责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如部分授权,请具体注明)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时止。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止2010年4月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股东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良,男,1970年4月出生,南京邮电学院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2年—2002年8月工作于上海贝尔有限公司,历任生产部施工管理、市场部销售工程师、总办秘书、浙江分公司总经理、江苏分公司总经理、第三营销服务大区总裁等职;2000年8月—2003年1月任本公司董事;2003年1月—2005年6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2005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04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
马运山,男,1963年3月出生,1981年毕业于安徽省邮电学校。1981—1984年,工作于安徽六安地区邮电局,从事交换设备维护工作;1984—1990年,工作于安徽省合肥电信局,从事程控交换机技术引进工作;1991—1993年,工作于安徽省邮电管理局,从事技术管理工作;1993—1997年,担任南京贝特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2003年12月,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今担任南京欣网视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1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经益,男,1962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1985年5月在邮电部第一研究所任技术员;1985年5月-1994年7月工作于上海贝尔公司,从事CAE软件生成、技术支持、软件工具开发、7版软件生成环境设计开发工作;1994年7月-1999年10月任上海欣国通讯系统集成公司总经理;1999年10月-2002年9月任上海欣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08年4月任上海欣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上海欣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2月至今任上海富欣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忻秉虹,女,1957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1986年12月—2002年6月工作于上海贝尔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总帐会计、综合会计部经理、预算资金部经理、经理助理等职;2002年7月至今任上海富欣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02年7月至今任上海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上海欣方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3月至今任上海欣丰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张序余,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物理系,1987年12月南京大学物理系硕士毕业。1988年1月至1997年10月,历任南京大学物理系辅导员、系团委书记、系党总支副书记、副教授;1997年10月至1998年10月,意大利Trento大学进修访问;1998年10月至2005年6月, 南京大学物理系主持系党总支工作、系党委书记;2005年6月至2007年1月, 任南京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2007年1月至今,任南京大学校长助理、南京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蒋庆涵,男,195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温州有线电视台台长、主任记者、中国广播电视学会会员、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1969年5月至1979年5月,工作于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十一团政治处、二师政治部;1979年5月至1983年5月,工作于黑龙江宝泉岭农管局宣传部;1983年5月至1992年9月,工作于黑龙江宝泉岭电视台、广电局任台长、局长;1992年10月至1994年1月,工作于温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1994年1月至1994年9月,任温州市广电局局长助理;1994年9月至2005年2月,任温州市有线电视台台长;1998年10月至2005年2月,兼任温州市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主任;2001年7月至今任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总经理;2005年2月至今任温州市广播电视台总台副台长;200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连丰,男,1952年7月出生,1978年本科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无线电技术专业;198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无线电通信专业。1982年3月至今工作于东南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2年1月至今任南京东大移动互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乐宏伟,男,1964年8月出生,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本科,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中共党员。1985年7月—1988年12月,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江苏省律师协会律师;1988年12月—1989年12月,任江苏省盐都县北龙港镇镇长助理;1990年1月—1994年,任江苏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主任科员,江苏省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2月—2000年,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室主任、稽查监察部总经理、资产保全办公室主任;2000年至今任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06年至今任长城伟业期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李晏墅,男,1952年10月出生,江苏省大丰市人。1978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1993年5月至1995年2月,任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1995年2月至2001年2月,任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总编辑;曾被评为江苏省首批“333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对象。2001年2月至今任南京师范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土地与国情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江苏省市场营销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企业发展与管理工程学会会长、江苏省立法咨询委员等职;200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蒋建华,女,1964年11月出生,江苏人。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本科;1989年2月至1989年7月,武汉大学进修学习;1994年1月至1994年4月,印度审计长公署参加世界银行公共工程与项目审计培训班学习;1995年9月至1996年1月,南京大学经济学专业访问学者;1996年7月至1999年6月,获天津财经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1999年7月至2000年1月,工作于英国国家审计署;2001年5月,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学习;2006年9月至2008年12月,获南京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1986年7月至2006年8月,历任南京审计学院财金系金融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金融学系副主任、金融学院副院长,南京审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6年8月至2007年8月,任南京审计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2008年7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院长;2009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三: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沈连丰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乐宏伟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晏墅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蒋建华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件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附件四: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沈连丰,作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沈连丰
2010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乐宏伟,作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乐宏伟
2010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晏墅,作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晏墅
2010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蒋建华,作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蒋建华
2010年3月16日
附件五: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沈连丰
2.上市公司全称: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沈连丰(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沈连丰
日 期:2010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乐宏伟
2.上市公司全称: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乐宏伟(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乐宏伟
日 期:2010 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李晏墅
2.上市公司全称: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李晏墅(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李晏墅
日 期:2010年3月16日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本人姓名:蒋建华
2.上市公司全称: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为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为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有关中介服务项目?是否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为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为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蒋建华(正楷体签名)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合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蒋建华
日 期:201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03 证券简称:欣网视讯 编号:临2010-015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16日在南京市上海路9号水利后勤服务中心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提名管景志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吴燕丽女士、夏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监事候选人及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1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管景志,男, 1968年5月出生,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1993年4月获南京邮电学院通信工程硕士学位,2000年获得复旦大学&挪威管理学院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10月获得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博士学位。1993年4月至2003年12月,工作于上海贝尔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研发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秘书、董事长秘书、营销服务大区总裁;2002年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继续担任营销服务大区总裁,在此期间被评为“上海市创建工业新高地先进个人”;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担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运营部负责人;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执行委员会成员,先后负责专用通信网络集团、网络服务集团、企业产品和非运营商市场业务集团。2010年1月至今,任上海富欣通信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上海富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职工监事简历
夏勇,男,197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1997年-1998年工作于南京有线电厂通信公司,任技术员;1998年-1999年工作于香港泰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1999年10月进入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产品部现场实施工程师、开发工程师、项目经理。2006年1月至今任公司产品部副经理。
吴燕丽,女,1978年10月出生,2002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7月-2002年12月工作于天平律师事务所,任法务助理;2003年1月-2003年5月工作于华宸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任客户代表;2003年6月至今任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计划管理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