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0—临001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15日上午10:0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11张,实际收回表决票10张,独立董事曹光先生因出国无法联系,未能参与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1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0年度向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4亿元的担保,用于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10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否决本项议案。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1票,未能获得全部有效表决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未通过。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同意3票,反对1票,弃权1票。
3、关于申请2010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总计21.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0.3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向中国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4亿元,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期限一年。
公司将依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公司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2010年度公司长期借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5亿元的长期借款。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2010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抵押计划,公司本年度计划抵押(机器设备)原值:1,792,493,676.83元,净值:1,421,197,599.91元用于贷款抵押。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2010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质押计划,公司本年度计划质押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8000万元,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评估价值305.54万元与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转让合同,收购其所有的原天富实业公司维修中心大院。
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程伟东先生、陈军民先生回避了本议案表决,本事项请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0—临002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15日上午10:00分以传真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以传真方式对审议事项逐项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在规定时间内应收回表决票3张,实际收回表决票2张,监事谢晓华女士因病未能参与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1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2010年度向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共计4亿元的担保,用于开立信用证、承兑汇票及银行贷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2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5亿元担保,向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元担保。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10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10年度为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新疆天富煤业有限公司提供总计13亿元担保用于其银行贷款,其中为天富集团担保金额10亿元人民币,为天富煤业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申请2010年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总计21.7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其中,向中国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人民币,向中国建设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向中国工商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0.3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石河子分行申请金额3亿元,向中国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0.4亿元,向华夏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2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金额1亿元,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申请金额5亿元,期限一年。
公司将依据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安排公司本年度的流动资金贷款。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2010年度公司长期借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35亿元的长期借款。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2010年度公司抵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抵押计划,公司本年度计划抵押(机器设备)原值:1,792,493,676.83元,净值:1,421,197,599.91元用于贷款抵押。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2010年度公司质押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质押计划,公司本年度计划质押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8000万元,用于办理不同期限、额度的银行承兑汇票。
本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购买控股股东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评估价值305.54万元与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转让合同,收购其所有的原天富实业公司维修中心大院。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0—临003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10年度,公司计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提供20,000万元、15,000万元、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及信用证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7,58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北方天气转暖,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对外贸易、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开发的房产项目、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各项工程项目都将全面开展,为保证对外贸易的顺利开展、工程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各项工程的正常进度,公司计划在2010年度向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借款及信用证担保金额共计40,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该事宜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阿拉山口天山街(香榭丽酒店306号);
注册资本:3,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陈军民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矿产品、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汽车配件、百货、橡胶制品、建筑材料、农副产品(内贸棉、粮、油除外)、土特产品(专项除外)的销售、边境小额贸易(以兵外经贸字(2003)97号批文为准)、废钢、废纸、废塑料边贸进口业务、木材经营(仅限进口)、钢材、原油、成品油进口业务、皮棉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80,112,100.37元,净资产为31,707,291.47元,实现净利润1,599,857.78元。
2、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石河子开发区70号小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98.28%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机械设备租售、建筑装饰装璜、物业管理、维修、建材销售。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874,007,449.31元,净资产为130,260,054.36元, 实现净利润27,374,160.27元。
3、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石河子开发区57号小区20号;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致东;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110KV及以下送变电工程、中小型火电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混凝土予制。
截止2008年12月31日,总资产309,349,217.36元,净资产为36,080,304.08元, 实现净利润1,789,806.89元。
三、 计划担保情况
1、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20,000万元;
2、石河子开发区天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000万元;
3、石河子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000万元;
上述子公司尚未向银行提出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申请,因此有关具体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订,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本公司将及时对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的担保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开展多元化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支持控股子公司2010年更好的运营发展,保证对外贸易的顺利开展、工程资金及时到位,使工程按计划进度全面实施。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控股子公司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及信用证担保是必要的,可行的,安全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合法可行,公司对所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实现共同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出资人的权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同意公司的2010年度担保计划。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7,58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天富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80万元,为控股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7,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热电 2010—临004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5.54万元,收购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富集团”)所有的原天富实业公司维修中心大院(以下简称“维修中心”),作为公司储煤场。
2、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5 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4、对公司的影响: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展煤炭储存能力,保证公司煤炭供应,为淡季储煤做好准备,从而更好应对未来煤炭价格波动。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天富集团签署《资产转让合同》,以自有资金受让所有的原天富实业公司维修中心大院(以下简称“维修中心”)。该维修中心账面价值305.28万元,经中宇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305.54万元。本公司与天富集团协商后,拟以该维修中心的评估价值作为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即本公司以305.54万元受让该维修中心。天富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6.96%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0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三届三十次董事会,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股东资产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伟先生、郝明忠先生、何嘉勇先生、陈军民先生、程伟东先生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二、关联方介绍
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二路2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明忠
职务:董事长
注册资本:98,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供电、供热、职业技能培训、物业管理。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7,685,988,795.11元,净资产2,198,763,614.17元,2009年度净利润45,106,915.73元。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46.96%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天富集团所有的原天富实业公司维修中心大院,其基本情况如下:
维修中心大院包括房屋建筑及构筑物等。主要包括综合楼、洗浴中心、库房、修理房等7栋建筑物,建筑面积1501.122平方米,1997年竣工。上述房屋房屋及构筑物所使用的土地为租赁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得,土地租赁期限于1999年4月1日至土地使用权出让终止日2049年。上述维修中心大院资产未包含土地。
四、资产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天富集团将转让标的以人民币305.54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过户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评估结果(中宇评报字【2009】2223号)。
2、本公司于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转让价款一次性付入转让方帐户,转让方在受到转让价款后三日内将转让标的移交本公司。
3、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10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转让方未能在2010年5月1日前将本合同所述之房产使用权证明办理完结,双方未实现过户,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还未签署该资产转让合同。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扩展煤炭储存能力,保证公司煤炭供应,为淡季储煤做好准备,从而更好应对未来煤炭价格波动。
六、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在该议案的审议、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三届二十次监事会决议以及经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4.《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