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简称:*ST厦华 证券代码:600870 公告编号:临20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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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15日召开。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应表决董事11名,实际表决董事11名,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告[2009]34号文件第二(四)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披露,杜绝内幕交易要求,特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公告[2009]34号文件第二(一)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要求,上市公司应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特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