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利润分配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金泰证券投资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为准,向基金持有人实施现金分红。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国泰金泰封闭,基金代码:500001。
二、利润分配方案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国泰金泰封闭期末份额净值1.352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4.0659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220,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10年3月23日
除息日:2010年3月24日
红利发放日:2010年3月3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10年3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泰金泰封闭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利润发放办法
本公司将于2010年3月26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0年3月29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8日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2010年第一次利润分配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9年12月31日金鑫证券投资基金期末可分配利润为准,向基金持有人实施现金分红。本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国泰金鑫封闭,基金代码:500011。
二、利润分配方案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国泰金鑫封闭期末份额净值1.2590元,累计份额净值为3.135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共派发现金红利75,000,000.00元。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10年3月23日
除息日: 2010年3月24日
红利发放日: 2010年3月30日
四、利润分配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10年3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国泰金鑫封闭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五、利润发放办法
本公司将于2010年3月26日16:00前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及代理发放红利的手续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10年3月29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领取现金红利。
六、有关税收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