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编号:临2010-1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19日以通讯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韩广须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韩广须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徐欢晓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徐欢晓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简历:
韩广须,男,1974年4月生,大专学历,执业药师、经济师,2000年2月至2002年8月任山东鲁南制药厂深圳办事处业务员,2002年8月至2003年10月任海南新世通药业广东经理,2003年10月至2005年8月任深圳金鹏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深圳金鹏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东莞东泽医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7年1月至2009年6月任中山大学东莞中山医药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08年被全国工商联、中国成长型医药企业论坛评为“中国十大优秀职业经理人”, 兼任全国工商联医药商会商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徐欢晓,男,1977年4月生,国际经济法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9年先后在浙江省耀江集团、杭州市司法局、富通集团、杭州喜士多便利连锁有限公司从事行政和企业管理工作,2009年6月至今在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第36期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