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10-005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2日发出,会议于3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沧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宏国际)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含宏达股份为华宏国际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为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09年7月1日的临2009—029号公告),期限为一年,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顺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办理4,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顺延提供连带责任提供担保(详见2009年7月1日的临2009—029号公告),期限为一年,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000万元。
全体董事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上述担保详见临2010—006号《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9日
股票代码:600331 股票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0-006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宏国际)、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绵竹川润)。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
1、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含宏达股份为华宏国际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为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09年7月1日的临2009—029号公告)期限为一年,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2、宏达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属延续以前年度的担保,详见2009年7月1日的临2009—029号公告)。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8,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8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4%(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
(一)为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提供担保
宏达股份为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属延续以前年度的担保,详见2009年7月1日的临2009—029号公告),期限为一年。
(二)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提供担保
宏达股份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向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8,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含公司为华宏国际在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最高额为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2009年7月1日的临2009—029号公告),期限为一年。
宏达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顺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上述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华宏国际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朋大道十二号府河孵化基地
法定代表人:董剑平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不含金融及证券业务);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生产电解锌;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五金交电、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电器机械及器材,仪表仪器,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轮胎轴承,工艺美术品(不含黄金制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华宏国际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股权。截止2009年9月30日,华宏国际总资产152,566,964.12元,净资产92,541,668.74元,资产负债率39.34%。2009 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2,130,455.38 元,净利润15,810,570.49元。
(二)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绵竹川润化工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点:四川绵竹城南高尊寺
法定代表人:陈典福
注册资本:8,343.5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化肥、液氨、磷酸盐系列产品。化工机械制造销售。销售:化工产品(以上项目国家限制经营除外,需专项审批的按许可证或许可文件经营)。
绵竹川润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4.21%股权。截止2009年9月30日,绵竹川润总资产200,687,725.85元,净资产99,535,071.35万元,资产负债率50.40%。2009 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390,577.70元,净利润6,835,387.7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控股子公司华宏国际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10年3月18日至2011年3月17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万元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包含原双方签订的公高报字第99202009292593-1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
(二)为控股子公司绵竹川润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2010 年3月18日至2011年3月17日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包含原双方签订的公高报字第99202009292593-26号《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最高债权额”。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绵竹川润和华宏国际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本公司为两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两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绵竹川润和华宏国际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两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公司本身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4%(含本次担保,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