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0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局第50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刘占军先生推荐,第四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审查和提名,决定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张全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证券及法律等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局届满之日止;
2、聘任张翼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运营、人力资源及行政等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局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今日刊登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四届董事局秘书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局秘书沈大凯先生因兼任职务较多、工作繁重,向公司董事局提出辞去第四届董事局秘书职务,并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职报告,公司董事局同意沈大凯先生辞去董事局秘书职务,并对沈大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局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予以充分肯定和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局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局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张全礼先生在正式聘任新董事局秘书之前代行董事局秘书职责。同时,公司董事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局秘书的聘任工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今日刊登的《关于变更董事局秘书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支持海王英特龙公司业务发展,同意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提供委托贷款,具体如下:
1、继续委托建设银行办理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委托贷款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委托贷款期限至2011年4月5日止,委托贷款费用由海王英特龙承担。
2、继续委托兴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委托贷款期限至2011年3月26日止,委托贷款费用由海王英特龙承担。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今日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0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50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决定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张全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证券及法律等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局届满之日止;
2、聘任张翼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运营、人力资源及行政等工作,任期:自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局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3月19日
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张全礼先生个人简历
张全礼,男,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学士,英国威尔士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清华大学EMBA,美国加州大学(UCLA)访问学者。拥有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期货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曾编著《证券法律法规汇编》,主编《证券法理论与实务》、《证券案例精选》等专业丛书。早年在海军北海舰队旅顺基地258舰、国防科委20基地、718部队、220部队、149部队服役。历任吉林省地质局保卫干事,吉林省人民政府计生委电子计算站组建负责人,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集团)公司房地产部副经理(省级副处)、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深圳市人民政府计生委副处长、处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部长、董事长特别助理、兼大鹏证券大连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大鹏投资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兼北京国海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大鹏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深圳鹏鑫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乾坤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务。
张全礼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翼飞先生个人简历
张翼飞,男,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攻读技术经济专业,并获学士学位。历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秘书,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销售经理、黑龙江省地区销售经理、东北大区经理、全国商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负责全国商务经销商管理、营销总部销售管理、销售费用核算管理、营销人事管理,以及总部人力资源部、采购部、行政部、信息管理部等部门的管理工作。
张翼飞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06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局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董事局秘书沈大凯先生因兼任职务较多、工作繁重,向公司董事局提出辞去第四届董事局秘书职务,并向公司董事局递交了辞职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50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沈大凯先生辞去董事局秘书职务。在辞去董事局秘书职务后,沈大凯先生仍在本公司任职,担任的主要职务有公司第四届董事局董事、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相关控股子公司董事或监事的职务。
公司对沈大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局秘书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予以充分的肯定,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董事局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局指定公司副总经理张全礼先生在正式聘任新董事局秘书之前代行董事局秘书职责(张全礼先生个人简历请参见本公司今日刊登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同时,公司董事局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局秘书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0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
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兴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
海王英特龙: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委托贷款情况概述
(一)背景情况
1、经第四届董事局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通过建设银行向控股子公司称海王英特龙提供了人民币4800万元的委托贷款;
2、经第四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通过兴业银行向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提供了人民币3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3、海王英特龙因经营需要向本公司提出有关上述委托贷款的延期申请。
(二)本次委托贷款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为支持海王英特龙发展,经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50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决定继续为海王英特龙提供上述委托贷款。
1、公司继续委托建设银行办理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委托贷款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
2、公司继续委托兴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委托贷款对象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三)交易性质及审批程序
由于海王英特龙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货款不属于关联交易。同时,鉴于公司委托贷款累计额为人民币7800万元,未达规定的标准,本次委托贷款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贷款方基本情况
海王英特龙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67.5%的股权。该公司已于2005年9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该公司系致力于现代生物技术研发、生产、销售细胞因子蛋白质药物与预防用生物制品的高新技术企业。
经审计,截止2008年12 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969.06万元,负债总额为20,612.65万元,净资产为12,356.41 万元;2008年度营业收入为 1,612.67万元,净利润为–1,293.98万元。
三、 委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一)委托建设银行贷款
1、公司向海王英特龙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00万元的委托贷款。建设银行接受本公司委托,以该行名义发放贷款。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4800万元(分为人民币3900万元和人民币900万元两笔贷款发放)
3、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4、委托贷款期限:至2011年4月5日止
5、委托贷款费用:由海王英特龙承担
(具体委托贷款合同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
(二)委托兴业银行贷款
1、公司向海王英特龙提供人民币3000万元委托贷款。兴业银行接受本公司委托,以该行名义发放贷款。
2、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3、委托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4、委托贷款期限:至2011年3月26日止
5、委托贷款费用:由海王英特龙承担
(具体委托贷款合同内容以银行审批为准。)
四、 其他相关说明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经营存在资金缺口,为了支持海王英特龙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海王英特龙提供上述委托贷款,以便海王英特龙在大型筹建项目正式投产前,支付日常经营和工程建设费用,以及偿还银行贷款。
2、资金的安全保证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王英特龙为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实力,本公司认为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是有安全保证的。
3、其他股东提供资助情况
海王英特龙的股东持股情况:本公司持有海王英特龙67.5%的股份,香港创业板社会公众股东持有海王英特龙25%股份,海王英特龙管理层持有海王英特龙7.5%股份。
由于社会公众股东的分散性和流动性,以及自然人管理层股东的经济能力等实际情况,海王英特龙其他股东目前未能参照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为海王英特龙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0-008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对公司第四届董事局第50次会议聘任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局表决程序合法;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特此意见
独立董事:张文周、果德安、章顺文、黎拯民
201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