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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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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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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3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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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版:信息披露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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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2010-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特别提示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昊华能源”)首次公开发行A股是根据《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号)的有关要求,对首次公开发行A股做出相关安排,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市场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在申购前认真阅读本公告。

      2、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资金申购方式进行。关于网上发行的有关规定,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

      3、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 278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2、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简称为“昊华能源”,股票代码为“601101”。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A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1,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2,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资金申购部分不超过8,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4、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27.00元/股-29.8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人民币29.80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10年3月26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5、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发行。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若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询价对象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10年3月23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昊华申购”;申购代码为 “780101”。

      7、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8万股。

      8、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0年3月22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以及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的企业年金账户可按现有开立账户参与申购(企业年金账户的指定交易情况以2010年3月22日(T-1日)为准)。

      9、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10、本次发行不设回拨机制,在出现申购不足或难以确定发行价格的情况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可采取削减发行规模、调整发行价格区间、调整发行时间表或中止发行等措施,并将及时做出公告和依法做出其他安排。

      1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2010年3月22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

      12、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10年3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一、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根据公司《招股意向书》披露,本次A股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不超过2,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资金申购部分不超过8,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80%。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上交所IPO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及市场情况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10年3月25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三)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交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四)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人民币27.00元/股-29.80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网上资金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人民币29.80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1、19.85倍至21.9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A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26.21倍至28.9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A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发行后的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1,000万股计算为45,400万股);

      3、本次初步询价中,提供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下限人民币27.00元/股)的配售对象124家,对应的申购数量之和为133,880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规模的60.85倍。

      (五)申购时间

      2010年3月23日(T日),在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六)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昊华申购” ;申购代码为“780101” 。

      (七)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票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

      ■

      注:1、T日为网上资金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交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2009年修订)实施。

      (十)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一)上市地点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