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4版)
6、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1)经济下行风险
2009年国内经济虽然保持了稳定的增常,但国家经济刺激政策起到的作用很大,2010年中国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仍然很大,市场信心和需求能否保持稳定并有所增长是公司面临的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目前的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行现款销售;加强对库存物资的限额管理和考核,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资金和帐户管理控制检查工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管理,消灭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2)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国内饲料加工企业还在整合的过程中,地方中小企业较多,其拥有一定的市场区域优势,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性价比与品牌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综合竞争实力,有效克服较大的行业竞争风险。
(3)原材料价格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极易受气候、农民种植偏好及农业总收成等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对产品的单位成本、销售价格、毛利率产生较大的直接影响。公司原料采购管理部门设有专人分析相关农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并对主要大宗原料采购使用集团集中采供的管理模式,以加强对原料采购的管理。本年公司为控制原料价格变动风险,对生产耗用的大宗原料保持一定数量的战略储备,并尝试以期货套期保值的方式来锁定原料价格。
(4)子公司管控模式的风险
公司自上市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子公司数量增加较快。受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思维习惯和文化理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环境将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整体运营效率和业务持续发展。公司将通过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梳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下属分、子公司的财务管控,完善财务风险控制和信息传导机制建设,并加强各子公司间业务协调、信息沟通、资源配置及管理控制等,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管控水平。
(5)人力资源不足的风险
公司在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实现异地扩张和进入其他销售区域市场的过程中,往往会面临各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其他人力资源方面储备不足的风险,尤其是生物制品领域的专业化技术人才非常紧缺,从而可能制约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以将人才培养和后续培训作为公司长期战略任务予以重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与企业文化建设,建立良好的人力资源保障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采取“内培外引”相结合的手段,多渠道充实公司的人才队伍。
(6)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在生物制品领域拓展将以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为切入点,但是生物制品领域的研发具有周期长、投入大的特点。目前,公司已与国际、国内具有领先技术的专家、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进行了紧密的合作,充分结合市场的需求以及合作对象的优势制订了合理的公司产品研发规划,明确了公司短期、中期、长期的研发方向与成果。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一、饲料 | 61,379.35 | 51,286.11 | 16.44% | -8.64% | -12.26% | 3.44% |
二、水产品加工 | 3,789.09 | 4,015.21 | -5.97% | 28.57% | 43.80% | -11.22% |
三、油脂 | 22,635.14 | 18,960.81 | 16.23% | -22.48% | -25.80% | 3.75% |
四、生物制品 | 4,200.77 | 1,540.12 | 63.34% | 132.55% | 107.79% | 4.37% |
五、贸易及其他 | 4,820.95 | 4,424.97 | 8.21% | 35.79% | 39.20% | -2.25% |
合计 | 96,825.30 | 80,227.22 | 17.14% | -7.51% | -11.56% | 3.80%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一、水产饲料 | 46,065.36 | 37,873.70 | 17.78% | -8.96% | -13.98% | 4.80% |
其中:1、特种水产料 | 23,811.17 | 19,890.30 | 16.47% | -7.62% | -11.01% | 3.18% |
2、普通水产料 | 22,254.20 | 17,983.40 | 19.19% | -10.35% | -17.04% | 6.52% |
二、畜禽料 | 15,313.98 | 13,412.41 | 12.42% | -7.67% | -6.99% | -0.64% |
三、水产品加工 | 3,789.09 | 4,015.21 | -5.97% | 28.57% | 43.80% | -11.22% |
四、油脂 | 22,635.14 | 18,960.81 | 16.23% | -22.48% | -25.80% | 3.75% |
五、生物制品 | 4,200.77 | 1,540.12 | 63.34% | 132.55% | 107.79% | 4.37% |
六、贸易及其他 | 4,820.95 | 4,424.97 | 8.21% | 35.79% | 39.20% | -2.25% |
合计 | 96,825.30 | 80,227.22 | 17.14% | -7.51% | -11.56% | 3.80%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华东地区 | 44,193.08 | -16.19% |
华南地区 | 11,920.94 | -6.24% |
华北地区 | 12,193.28 | 50.56% |
华中地区 | 5,232.64 | -24.03% |
西北地区 | 7,456.74 | -7.40% |
西南地区 | 8,999.77 | -25.83% |
东北地区 | 937.50 | 211.69% |
贸易及其他 | 4,820.95 | 35.79% |
越南 | 1,070.38 | 391.70% |
合计 | 96,825.30 | -7.51%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期末金额 |
金融资产: | |||||
其中: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33,920.00 | 433,920.00 | 2,544,328.00 |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433,920.00 | 433,920.00 | 2,544,328.00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金融资产小计 | 0.00 | 433,920.00 | 433,920.00 | 2,544,328.00 | |
金融负债 | |||||
投资性房地产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其他 | |||||
合计 | 0.00 | 433,920.00 | 433,920.00 | 2,544,328.00 |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8,962.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83.2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807.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474.3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1.17%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江苏盐城项目*1 | 否 | 3,498.00 | 3,498.00 | 3,498.00 | 0.00 | 3,498.00 | 0.00 | 100.00% | 2007年07月01日 | 1,075.37 | 是 | 否 | |
安徽和县项目*2 | 否 | 4,084.00 | 4,084.00 | 4,084.00 | 683.25 | 3,169.34 | -914.66 | 77.60% | 2009年04月01日 | 634.27 | 是 | 否 | |
浙江余姚项目*3 | 是 | 7,807.00 | 7,807.00 | 7,807.00 | 0.00 | 7,807.00 | 0.00 | 100.00% | 2008年07月01日 | 870.51 | - | 是 | |
合计 | - | 15,389.00 | 15,389.00 | 15,389.00 | 683.25 | 14,474.34 | -914.66 | - | - | 2,580.15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安徽和县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截止期末承诺投入募集资金40,840,00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1,693,433.46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有资金1,808,686.00 元(已履行有效决策程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华普审字[2007]第0439号专项审核报告)。报告期内累计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额存在差异,主要系该项目工程尾款及工程质保金尚未支付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已履行《招股说明书》承诺,完成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邦”)的增资。根据2009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2009年4月17日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084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安徽天邦验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09年4月28日完成,并与2009年4月29日取得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 2009年6月30日,子公司安徽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子公司安徽天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划转协议,将安徽省和县乌江工业园通江大道的地块(募集资金项目)中38亩土地转让给安徽天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480,700元。安徽天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将上述土地转让款于2009年6月30日转入安徽天邦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未发生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收购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 | 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技改项目 | 7,807.00 | 7,807.00 | 0.00 | 7,807.00 | 100.00% | 2008年07月01日 | 870.51 | - | 否 |
合计 | - | 7,807.00 | 7,807.00 | 0.00 | 7,807.00 | - | - | 870.51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综上所述,公司经过审慎评估与论证,本着对广大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为谋求更好的募集资金使用效果,决定将浙江余姚募集资金项目变更为“收购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80%股权项目”。成都天邦主要从事兽用菌苗、疫苗、抗菌素及抗血清、类毒素、混合制剂、血液制品、诊断试剂及其它生物制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的生产销售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暨收购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已经公司2008年7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8年7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暨收购成都精华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已刊登于2008年7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08-026)。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项目进度 | 项目收益情况 |
安徽天邦猪业有限公司 | 500.00 | 完成 | 2008年12月31日,公司与安徽省巢湖市和县人民政府就共建生猪养殖和深加工项目事宜签署了合作意向书(详见公司2008-064公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3月5日,公司出资500万元在安徽和县设立安徽天邦猪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009年3月31日,公司与和县人民政府在安徽和县签订了《关于建设现代化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协议书》。该项目将分期投资、分步实施,因报告期内国内生猪行情持续低迷以及受政策影响该公司建设用地规划工作进展缓慢。报告期末,该公司仍处在筹建阶段,未发生经营活动。 |
越南天邦特驱饲料有限公司增资 | 38.52万美元 | 完成 | 2009年7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和越南天邦成员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与四川特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特驱”)、美农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农工贸”)按照各方所持股份同比例增加对越南天邦的注册资金,越南天邦注册资金由740.74万美元增加到800万美元,其中公司增资38.52万美元,四川特驱增资9.48万美元,美农工贸增资11.26万美元。公司于2009年9月3日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编号为商境外投资证第3302200900068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越南天邦增资后,公司持有65%股权,四川特驱持有16%股权,美农工贸持有19%股权。截止本期末,各股东对越南天邦注册资金全部出资到位。 |
成都天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增资 | 1,700.00 | 完成 |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12月,公司以货币资金1,700万元对成都天邦进行增资,成都天邦注册资本由3,800万元增加到5,500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成都天邦100%股权。 |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079,841.3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以200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629,300.79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516,958.26元,扣除支付2008年度股东现金红利20,55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1,417,498.7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562,319.42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0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09 年末总股本13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400,000.00 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合并报表期初资本公积余额为89,111,300.00元,本年减少16,567,634.57元,2009 年期末资本公积余额72,543,665.4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89,132,259.32元。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如下:以公司2009 年末总股本137,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68,5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205,500,000 股。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08年 | 20,550,000.00 | 89,236,355.80 | 23.03% |
2007年 | 13,700,000.00 | 22,238,268.52 | 61.61% |
2006年 | 0.00 | 21,295,741.43 | 0.00%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 | 77.39%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或最终控制方 | 被收购或置入资产 | 购买日 | 交易价格 | 自购买日起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本年初至本年末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适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谢飞等三位自然人 | 成都天邦20%股权 | 2009年01月03日 | 2,800.00 | 0.00 | 870.51 | 否 | 股权转让价款以成都天邦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双方最终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28,000,000) | 是 | 是 | 无 |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 被出售或置出资产 | 出售日 | 交易价格 | 本年初起至出售日该出售资产为公司贡献的净利润 | 出售产生的损益 | 是否为关联交易 | 定价原则 | 所涉及的资产产权是否已全部过户 | 所涉及的债权债务是否已全部转移 | 与交易对方的关联关系(适用关联交易情形) |
肖鲁洪等五位自然人 | 上海天邦100%股权 | 2009年09月19日 | 3,482.00 | -717.31 | 3,440.38 | 否 | 股权转让价款以上海天邦截至2009年7月31日止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双方最终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482万元。 | 是 | 是 | 无 |
陈莹 | 江苏天邦农业担保有限公司19.61%股权 | 2009年05月07日 | 503.10 | -0.48 | 0.00 | 否 | 转让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 是 | 是 | 无 |
7.1、7.2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
公司完成成都天邦20%股权收购事项后,100%持有子公司成都天邦股权。出售资产事项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天邦及江苏天邦农业担保有限公司股权。
以上资产收购及出售事项,旨在进一步整合公司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的一体化,实现更为有效及规范的子公司管控,从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稳步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无不良影响。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 | 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75.45 | |||||
公司担保总额(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75.45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 0.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9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1、运用募集资金投建《盐城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淡水鱼及虾蟹饲料项目》和《安徽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水产饲料技改项目》的承诺 | 是 |
2、运用募集资金投建《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 | 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决定将《浙江生产基地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收购成都精华80%股权项目”。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
3、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张邦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4、实际控制人吴天星、张邦辉关于持股锁定36个月的承诺 | 是 |
5、股东张志祥关于持股锁定36个月的承诺 | 是 |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07年8月24日,公司(作为“原告”)因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天邦”)股权纠纷事项,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自然人张小飞和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作为“被告一”、“被告二”和“第三人”,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公司有权回购被告方在南京天邦所持有的50%股权;请求判定公司已经履行了回购股权的义务,将涉诉股权判归公司所有;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费、律师费和其他费用开支由被告方承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起诉当日正式受理了此案,案号为(2007)宁民二初字第239号。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撤消上述股权纠纷起诉案。2008年5月22日,公司接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回起诉”。详见2008年5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15)。
2008年7月28日,公司(作为“原告”)因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京天邦”)股权纠纷事项,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和自然人张小飞分别作为“被告一”和“被告二”,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原告有权按照2006年12月18日《协议书》回购南京天邦50%股权(2500万元);请求判令二被告按照2006年12月18日《协议书》,将南京天邦50%的股权转让给原告,并协助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请求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7月31日正式受理了此案,案号为(2008)宁民二初字第141号。详见2008年8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重新起诉要求回购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41)。随后,公司就南京天邦股权纠纷事项,将上述被告张小飞名下持有的南京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要求,2008年8月27日,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我行愿意为公司上述诉讼保全行为提供担保”的《保函》。为此,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出具《承诺书》:“中国农业银行余姚市支行在此担保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公司承担”。详见2008年9月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45)。
公司在接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驳回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和自然人张小飞的诉讼请求。”的《民事判决书》后,于2008年10月22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上诉:请求查清事实,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公司一审所有诉讼请求;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17日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08年11月28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案号为(2008)苏民二终字第0434号。2008年12月15日,公司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苏民二终字第04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载明: 2006年12月18日,宁波天邦公司、农科院、张小飞在签订的三方协议中约定了股权回购条款,该股权回购条款未经江苏省财政厅审批同意,违反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行政规章中强制性规定的行为的效力,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同时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农科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国有事业单位,即持有的股权为国有资产,对外转让股权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江苏省财政厅是农科院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未经江苏省财政厅审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属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该股权回购条款应当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故一审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所不当,应予纠正,但一审判决实体处理结果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详见2008年10月25日、2008年12月1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56)和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61)。
由于公司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苏民二终字第0434号民事判决,依照相关法律程序的规定,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9年2月24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申字第0013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经审查,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查。公司应当根据本院要求补充有关材料,参加询问和听证,并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参加诉讼活动的权利义务。详见2009年2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09-010)。
(下转B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