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10-00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签字形式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吉林敖东保益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吉林敖东保益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150万元,本公司持有3,050万元(投资成本为2,993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6.83%。该公司现有总资产为61万元,净资产为-65万元。鉴于该公司的经营现状已不适合存续经营,为合理调整公司医药产业布局,同意将该公司解散。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编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并纳入合并报表。该公司以前年度的损益本公司已纳入合并报表,该公司解散后对公司合并利润表不会产生影响,但对本公司母公司利润表产生影响,预计影响金额为2,993万元。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增持吉林敖东生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吉林敖东生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024.3万元,本公司持有1,78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44.23%,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是本公司的合并报表子公司。为合理调整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决定以人民币1元/股的价格拟增持该公司自然人持有的不超过1,150万股股份,收购总价款不超过人民币1,150万元。本次增持不涉及关联交易,增持完成后该公司仍为本公司合并报表子公司。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决定以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参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的《2010年中诚信托广发证券股票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预计规模7亿元,期限为18个月,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预期收益率为7.5%/年。信托贷款利息分两次收取,第一次信托净收益分配时间为信托计划成立满1年后的20个工作日内,第二次即最后一次信托净收益的分配与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的返还同时进行。如信托提前终止,则最后一次信托净收益的分配时间为信托提前终止日后的20个工作日内。该信托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3,500万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广发证券,证券代码:000776 )的A股股票收益权,信托计划到期时由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溢价回购标的股票收益权。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500万股标的股票质押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为标的股票收益权项下收益的取得提供质押担保,并在特定条件下,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有追加保证金或无偿增加广发证券股票收益权的义务。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