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宏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大会宣布,将于4月1日开始在联合国框架下开展今年的首轮气候谈判会议。今年的两次主要会议日程表也已设定:分别在5月31日和11月29日开始UNFCCC第32届附属机构会议和坎昆第1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为了避免在墨西哥会议上重蹈覆辙,在思想观念上总结一下哥本哈根会议的教训实在很有必要。
其实,问题很清楚,所谓气候政治或者说国际碳政治,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基本点:首先是世界排碳前20名的主权国家自身生态环境的恶化;其次是因海平面上升南北纬20度之间受害国家的生存危机。哥本哈根会议恰恰是忽略了这个基本点,而把所谓的气候政治误导至主权国家的利益博弈的轨道上。
近代以来,欧洲以不断创新概念著称于世,几乎每到一个历史转折关头,他们都能提出解决发展方向和构成世界秩序的新概念。比如“主权国家”、“科学”、“法制”、“市场”、“资本”、“标准”、“国际框架”等等,也确实使全人类受惠于此。然而,中国古人说得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这一回,欧洲错了。这些年来,欧洲人一步步把增长、环境、生态、气候等问题,引向国际语言的“气候政治”或干脆叫“碳政治”,是一个本末倒置的误区、误导。这种误导,很可能是欧洲自恃在“低碳经济”上拥有技术和资金优势,一厢情愿地希望继续借“气候政治”形成对自己有利的新国际框架。骨子里,欧洲依然是以西方渴望权力和征服的逻各斯文明(Logos-civilizaiton)和对抗性思维方式主导世界的近代路径的延续。
在哥本哈根,中国提出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实际上更多的是为了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但毋庸讳言,中国确实已是世界排碳大国,所以,中国会前主动提出自己到2020年到2030年单位GDP在2005基础上减排40%-45%的目标时,一再强调,这完全是“自主行为”,是本国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中国这一“自主行为”,无疑应当受到各国政客、专家和民众的欢迎和借鉴——减排二氧化碳,首先是优化各国自身的生产、生活、生态循环模式。
很清楚,中国已不把“经济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与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对立起来。当然,这个目标能否达到,技术和资金层面都还存在难以逾越的困难,而更需要政策目标的改变、改变增长方式、改变价值评估参量体系。比如,说服世界银行和国际评级机构改变目前通行的GDP、GNP价值评级标准,说服世界各国政客和专家确立地球文明形态,如以生态文明取代工商文明。否则,哥本哈根的唯一成果:确保全球平均温度的升幅不超过2摄氏度,只能是一纸空文。
笔者以为,离开地球生物、人类、生态,气候问题就失去了意义,气候问题只是碳排放的一个结果。所以,“人类参与其中的生态循环,才是碳排放问题的关键”,一个更准确的表达应当是“生态政治”。我想说的是,既然“人类参与其中的生态循环,才是碳排放问题的关键。”那么,作为国际语言的政治基础更真实的表达,应当更具体地表述为“生态政治”。
生态政治,作为国际语言行为基础,落实到主权国家层面,可以用一句稍加修改的中国谚语来表达,就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兼顾他人瓦上霜”;落实到各国主权公民层面,就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克服和摒弃我们被近代唯利主义思维方式诱发的现代工商文明所宠坏的惰性和奢侈攀缘的蒙昧。为了让世界各国公民都相信这样一条“共生公式:乐活细小行为×我(每一个人)=改变世界的力量”,并且如此行动起来,我以一个中国公民的名义,郑重提议:把“气候政治”概念,及其相关国际框架的谈判,纳入到全新的“生态政治”的理念及其全新的国际框架之中,以促进世界社会各主权国家和主权公民切实地行动起来。
人类有没有可能提出一种既能包容“气候政治”中所含蕴的理念、范式、原则,又不回避小范围的谋略博弈,同时,能够重新承接《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1972)》理念及成果,显然代表全人类全世界发展方向的价值观或处世哲学?这种新的处世哲学,笔者冒昧地以为,就是上世纪以来人类出现的宽容的智慧、和解的智慧、变化的智慧,以至共生的智慧,即生态文明所要求的共生的思想、共生的理念、共生的哲学、共生的价值观,并且,把这种全新的处世哲学可以这样概括:全球视野、东方情怀、善待他者、和合共生。
在生态政治国际语境下,笔者郑重提议:各国政要和各路专家在下一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即墨西哥会议之前,酝酿设立一个“全球生态政治超主权基金组织”,在“生态政治”思维框架内,根据碳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及危害,把注意力聚焦在世界排碳前20名的主权国家自身生态环境恶化问题以及因海平面上升南北纬20度之间受害国家的生存危机问题上。
所以,这个“全球生态政治超主权基金组织”,起码包括这样两大机制:比如用“减排基金”来承担前20名排碳大国的减排成本,从全球范围内作资金、技术、最低经济发展标准的平衡和调节;比如“生存移民基金”来承担和支付南北纬20度之间温室效应受害国的置地、移民成本。
(作者系中欧社会论坛首席顾问,欧中联合商会副秘书长,世界共生价值研究院(IWSV)共生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