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2 股票简称:天马股份 编号:2010-006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1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1日下午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兴法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0年3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61,876,748.90元,同比增长2.72%,营业利润624,509,815.64元,同比增长3.10%,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53,724,102.78元 ,同比增长6.98%。
5、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373,313,263.91元,按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331,326.39元,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8,665,663.20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3,082,010.41元,减去已分配2008 年红利29,700,000元,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30,698,284.73元。
公司本年度进行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594,000,000股为基数,拟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 元(含税),共计29,700,000元;本年度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现有总股本59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594,000,000股。
6、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0 年3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审 [2010]1296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09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
8、会议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马兴法先生、沈高伟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0 年3 月23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9、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关于年报审计的履职情况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
10、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独立意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3、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计划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1 年,自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银行实际授予授信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决定贷款金额,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有效。
以上控股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51%以上股权的公司。
14、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5、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大股东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8、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四章第4.01条第13款:
现修改为:
关联交易总额(或与同一关联人在连续12个月内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在3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且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0.5%至5%之间的;
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值的比例在30%(含30%)以下;
单笔担保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10%)以下的。
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投资项目运用资金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包括本数)的项目,可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职权。
董事长依规定做出的决定应当符合公司利益,并应在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备案。凡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应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20、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一、原第三章第三节第3.15条
根据证监会及相关的规定,现修改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有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原第五章第二节第5.14条第十六款
现修改为: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值30%以下(含30%)的对外投资活动作出决议;
三、原第五章第二节第5.14条第十七款
现修改为:对单笔担保金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对外担保做出决议;
四、原第五章第二节第5.17条
现修改为: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投资,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听取总经理班子成员意见的前提下,做出决定并向下一次董事会报告决定情况。
五、公司本年度拟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章程》需作相应修改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待本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办理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
21、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以上第1、2、4、5、7、8、12、13、18、19、20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7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马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1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冬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3、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6、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09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7、会议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关联监事陈建冬先生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8、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年报审计的履职情况报告》;
9、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10、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的议案》;
1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的议案》;
13、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大股东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14、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5、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17、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8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预计全年发生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产品名称 | 关联法人 | 预计总金额 | 去年的总金额 |
产品销售、采购 | 钢材、轴承套圈用钢管 | 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和采购合计不超过6000万元 | 2669.52万元 |
租赁 | 库房及办公楼 | 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万元 | 431.76万元 |
注: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6000万元同比2009年的不超过3000万增长一倍的原因:预计2010年整个经济趋暖回升,同时,公司多个募投项目相继完成投产,产能扩大。故需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生产的配件采购量有所增大,关联交易额会相应提高,但交易价格严格按照市场竞价机制执行。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天马精辗有限公司(下称“天马精辗”)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金泉
企业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02号
经营范围: 钢管精辗件、钢管制品的制造和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马精辗是公司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二)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马集团”)
1.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7,768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兴法
企业住所: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02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普通机械设备的制造和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天马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
四、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数额较小且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降低成本起到了积极作用。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马兴法、沈高伟进行了弃权表决,
表决结果: 6票同意、0 票反对、2票弃权,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该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并进行了充分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监事会意见
表决结果: 2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回避表决。
监事会审核了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是天马股份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成本相比,金额较小,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并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以上事项尚需天马股份股东大会审议。国信证券对天马股份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
2、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意见。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9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9年度存放
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发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9.00元。截至2007年3月22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8,600.00万元,坐扣尚应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3,05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5,54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22日汇入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本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1202020629906668868)。另扣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467.60万元后,本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074.4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7〕第15号《验资报告》。
2.增发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47.00元。截至2009年2月6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17,500.00万元,坐扣应支付的承销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2,15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5,35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2月6日汇入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本公司人民币账户(账号1202020629906668868)。另扣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554.48万元后,本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4,795.5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9〕第9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2,047.86万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为290.4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16.96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09年2月5日),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增发募投项目已先期投入66,672.34万元。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增发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6,672.34万元;
(2)2009年7月,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增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3)2009年12月29日,公司归还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的使用增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
(4)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7,949.42万元(其中投入首发募投项目3,140.48万元,投入增发募投项目34,808.94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96,669.62万元(其中投入首发募投项目95,188.34万元,投入增发募投项目101,481.28万元);
(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09年度利息收入239.37万元,手续费支出0.44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729.65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2006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6年3月5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清天马轴承有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从2007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07年4月22日、2008年1月2日、2009年2月25日和2009年3月5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深圳发展银行杭州湖墅支行、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市分行和中信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 1202020629906668868 | 募集资金专户 | 49.96[注1] |
深圳发展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 11006766011302 | 募集资金专户 | 0.12 |
深圳发展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 11007515330801 | 募集资金专户 | 0.04 |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 021700000120010004782 | 募集资金专户 | 0.16 |
中信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 | 7412210182600017983[注2] | 募集资金专户 | 134.19[注3] |
中信银行成都世纪城支行 | 7412210182600016904 | 募集资金专户 | 7.19 |
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分行 | 250222421828092001 | 募集资金专户 | 13,537.99[注4] |
合 计 | 13,729.65 |
[注1]:该账户系本公司“年产200万套精密轴承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该募投项目2007年底已完工,本期无其他支出。2009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实际为0.01万元,差额49.95万元系公司从该募集资金账户划至了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609906888888的基本账户中。
[注2]:该账户系因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子公司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后从成都天马精密轴承有限公司原账号为741221018210000420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而来。
[注3]:该账户系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精密冷辗长寿命轴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账户余额为170.20万元,其中36.01万元系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投入的增资款,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尚未将其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注4]: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将该账户余额中的10,500.00万元作为定期存款,该定期存款的存单账号为250222421828211001,到期日为2010年3月29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有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3日
(下转B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