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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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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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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0-014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3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于2010年3月23日在公司本部召开。应出席董事15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5人,刘树元董事、郑健超独立董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曹培玺董事长和刘纪鹏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曹培玺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损失处置财务核销的议案

      公司2009年度核销固定资产报废损失27,638,691.47元人民币、存货报废损失14,686,092.94元人民币。

      四、《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公司的税后利润分别为5,080,996,564元人民币和4,929,543,538元人民币。公司2009年度从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后利润5,080,996,564元人民币中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08,099,656元人民币,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根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股利按两个会计制度下最小的净利润数为基础进行分配。

      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普通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支付现金红利2,531,630,522.40元人民币。

      六、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师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在中国境内的审计师;继续聘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在中国境外的审计师。酬金合计215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年费预算为1655万元人民币,内控审计年费预算为500万元人民币)。

      七、《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八、《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十、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1)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2)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公司董事会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各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1)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和期限,以及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十一、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二、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二、四、五、六、十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决议于2010年3月23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 600011 证券简称: 华能国际 公告编号: 2010-015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监事会,于2010年3月23日,在公司本部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6人,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的监事6人。吴利华监事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郭珺明先生代为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珺明主席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四、《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决议中第六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决议于2010年3月23日在北京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