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1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10-00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持有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股份”)股份424,000,000股,占宏达股份总股本的41.085%,是宏达股份的第一大股东。
宏达实业于2010年3月23日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质押股数为20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8%),解除日期为2010年3月23日。
2010年3月23日宏达实业将其所持有的140,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7%)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3月23日。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