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证券代码:600884 编号:临2010—008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9时在宁波望春工业园杉杉时尚产业园A座会议室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庄巍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4人,共代表股份数152,904,915股,占总股本的37.22%。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人选的议案;
1.1、关于选举李智华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1.2、关于选举钱程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2、《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3、《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859,015股,反对45,90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97%)
4、《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844,015股,反对45,900股,弃权15,00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96%)
5、《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6、《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的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889,915股,反对15,00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99%)
7、《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8、200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0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2,984,587.7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2,933,666.7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298,458.77元,减应付2008年普通股股利24,651,494.82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8,968,300.85元,拟以2009年末股本410,858,24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应付普通股股利41,085,824.70元,本年度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864,215股,反对40,70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99.973%)
9、2009 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0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1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自2007年设立宁波杉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来,投资业务逐步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实业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内容。(最终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为准)。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相应增加“实业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内容。(最终以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为准)。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1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公司考虑到工作的实际需要,拟将公司董事长薪酬调整至每年700,000元(含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52,904,915股,其中同意152,904,915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参加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律师、蔡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简历
李智华先生:男,汉族,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泰之星(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万盛新海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2年—至今曾任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钱程先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宁波杉杉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杉杉科技事业部总裁助理,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现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