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2010-006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许军先生委托王世水先生出席会议,会议由李学林董事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借款给宜昌嘉华用于支付其抵债房产过户税费的议案》并提出以下意见:
董事会意见
一、华垦公司与宜昌嘉华公司债务纠纷一案,华垦公司已于2008年6月2日向湖北高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2008年7月,湖北高院委托湖北华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宜昌嘉华公司所有的位于宜昌市西陵一路50号“新世纪广场进行评估,该评估公司不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2008年8月,湖北华夏评估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鄂华房报字2008第008号):宜昌嘉华公司所有的位于宜昌市西陵一路50号“新世纪广场,其中”四楼5060.63㎡,评估价值3952.35万元;五楼4890.12㎡,评估价值3339.95万元。2009年7月至10月湖北高院进行了三次拍卖均流拍,流拍后4、5层楼的评估价值打折后为5250.456万元, 湖北高院于2009年12月31日下达(2008)鄂执字第9-3号执行裁定书:以被执行人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宜昌市西陵一路50号“新世纪广场”四楼5060.63㎡、五楼4890.12㎡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值5250.456万元抵偿所欠华垦公司的部分债务。
公司董事会同意华垦公司按照法院裁定执行以资抵债,待有关资产过户后,公司将另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入账价值。
二、鉴于华垦公司为嘉华公司代垫有关税费有利于加快有关房产过户,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华垦公司与嘉华公司签订《执行补充协议》,借款给嘉华公司380万元,用于交纳办理抵债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税费,同时落实保证及还款措施。
三、要求华垦公司加快清收嘉华公司剩余欠款,切实改善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为公司下一步搞好经营打下基础。
附:1、华垦公司《关于借款给宜昌嘉华用于支付其抵债房产过户税费的议案》
2、执 行 补 充 协 议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6日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借款给宜昌嘉华用于支付其抵债房产过户税费的议案》,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有利于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房产过户手续,维护公司的利益;华垦公司与嘉华公司协商相关事项过程中,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莫少平、刘建营、任大鹏、秦程宏
2010年3月12日
附件:
华垦公司关于借款给宜昌嘉华用于支付其抵债房产过户税费的议案
我司诉宜昌嘉华公司债务纠纷执行案于2010年2月进入办理抵债房产产权过户手续阶段,但宜昌嘉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嘉华)表示无力支付其应当支付的抵债房产产权过户税费合计约380万元,请求我司先行垫付,并同意签署垫付协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宜昌嘉华成立于1998年5月16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湖北省宜昌市。该公司属于合资责任公司,股东为宜昌市新世纪尚城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香港昌都国际投资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项目。
目前,宜昌嘉华拥有的唯一资产为宜昌新世纪广场的负一层至六层,上述资产已被抵押或查封,该公司除租赁上述资产外无其他经营活动。目前四层、五层出租给宜昌世贸裕民购物广场经营。
宜昌嘉华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借款用途
为确保抵债房产产权过户工作正常进行,同时鉴于宜昌嘉华无力支付其抵债房产过户所需的税费,经与宜昌嘉华公司协商,双方达成了《执行补充协议》,界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该项借款仅限于支付抵债房产过户需要支付的税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执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司与宜昌嘉华草拟了《执行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条款共6项,规定了借款的数额、时间、支付方式、还款时间、借款利息、借款抵押物等事项。
经与宜昌嘉华沟通,宜昌嘉华公司同意上述协议条款,双方等待签署正式协议。
四、借款抵押
《执行补充协议》规定:鉴于嘉华公司位于宜昌市西陵一路50号“新世纪广场”6层以及负1至3层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已经抵押(6层抵押权人为华垦公司),嘉华公司同意将这些财产作为上述款项本息的轮候抵押,由于上述财产已被湖北高院司法查封而无法进行抵押登记,嘉华公司承诺不再作其它任何抵押。
经公司2010年第2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借款380万元给宜昌嘉华,专项用于其支付抵债房产产权过户所需税费。
五、董事会意见:同意经营班子意见,加快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证券简称:*ST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2010-007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宜昌嘉华公司抵债房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2009年度公司是否盈利,有待于对宜昌嘉华公司欠款所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够冲回的金额,目前,公司2009年度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该项坏账准备能够冲回的金额尚需会计师以及有权部门的认定。如2009年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处理的风险,有关公司业绩的后续情况,公司将及时发布进展公告。
公司2009年具体业绩数据将在200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