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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0-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于荣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915.50万股)、公司股东博兴县银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99.50万股)及洪群力等31名自然人(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85万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东北京汇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00万股)和董子春(持有本公司股份300万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于荣强、洪群力、庞树正、高向民、黎屏、卢宪娥、冯振吉、郭茂秋、王连永、柳青波、赵俊祥承诺:在前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鲁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47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9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9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为1,560万股,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 [2010]101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鲁丰股份”,股票代码“00237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56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3月31日

    3、股票简称:鲁丰股份

    4、股票代码:002379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750万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95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对其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56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持股数(万股)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

    (非交易日顺延)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1于荣强3,915.5050.522013年3月31日
    2北京汇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700.009.032011年3月31日
    3董子春300.003.872011年3月31日
    4博兴县银河投资有限公司299.503.862013年3月31日
    5洪群力50.000.652013年3月31日
    6庞树正30.000.392013年3月31日
    7高向民30.000.392013年3月31日
    8黄晓玲30.000.392013年3月31日
    9于永刚30.000.392013年3月31日
    10滕敬之30.000.392013年3月31日
    11于志强30.000.392013年3月31日
    12王 璐30.000.392013年3月31日
    13李淑河30.000.392013年3月31日
    14郭茂秋27.500.352013年3月31日
    15王连永27.500.352013年3月31日
    16刘丽娟25.000.322013年3月31日
    17刘显峰25.000.322013年3月31日
    18乔向前20.000.262013年3月31日
    19于荣家17.500.232013年3月31日
    20卢宪娥15.000.192013年3月31日
    21黎 屏15.000.192013年3月31日
    22阮金玲15.000.192013年3月31日
    23叶 红15.000.192013年3月31日
    24冯振吉10.000.132013年3月31日
    25穆昱杉10.000.132013年3月31日
    26纪荣珍10.000.132013年3月31日
    27陈建军10.000.132013年3月31日
    28于本忠10.000.132013年3月31日
    29李曙光7.500.102013年3月31日
    30赵俊祥7.500.102013年3月31日
    31尹玉双7.500.102013年3月31日
    32柳青波5.000.062013年3月31日
    33邹丽妍5.000.062013年3月31日
    34耿 燕5.000.062013年3月31日
    35郭书钰5.000.062013年3月31日
     小 计5,800.0074.84——
     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36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390.005.032010年6月30日
    37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1,560.0020.132010年3月31日
     小 计1,950.0025.16——
     合 计7,750.00100.00——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股东简要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名称: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Loften Aluminium Foil Co.,Ltd.

    2、注册资本:7,75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后)

    3、法定代表人:于荣强

    4、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8月11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日期:2007年9月17日

    5、住所:山东省博兴县滨博大街1568号

    6、邮政编码:256500

    7、经营范围:板带箔生产、加工、销售;出口本企业自产的板带箔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凭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经营);不锈钢板、镀锌板的销售。

    8、主营业务:高品质铝板带箔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9、所属行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行业代码:C67)

    10、董事会秘书:庞树正

    11、电话号码:0543-2161727 传真号码:0543-2161727

    12、电子信箱:stock@loften.cn

    13、公司网址:http://www.loften.com.cn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职起止日期持有股数

    (万股)

    于荣强董事长38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3,915.50
    洪群力董事、总经理52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50.00
    庞树正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41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30.00
    高向民董事、副总经理48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30.00
    刘红霞独立董事47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
    周宗安独立董事46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
    孙培国独立董事44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
    卢宪娥监事、企管部经理58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15.00
    黎 屏监事会主席、总稽核50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15.00
    赵俊祥监事、办公室副主任402009年3月22日——2010年9月2日7.50
    张 起副总经理、总工程师542009年3月31日——2010年9月2日
    冯振吉副总经理442009年3月2日——2010年9月2日10.00
    郭茂秋副总经理35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27.50
    王连永副总经理34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27.50
    柳青波副总经理402007年9月2日——2010年9月2日5.0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自然人于荣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915.50万股,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7.50%,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的50.52%。于荣强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除本公司外,于荣强先生未投资其他企业。

    于荣强先生简介如下: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2年,身份证号为37232819720731XXXX,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参加工作,博兴县慈善总会名誉会长、县工商联合会副会长、滨州市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山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优秀青年企业家。1996年—2000年,任博兴鲁丰金属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2007任山东鲁丰铝箔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鲁丰制品执行董事。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30,507户。

    公司前10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比例(%)
    1于荣强3,915.5050.52
    2北京汇泉国际投资有限公司700.009.03
    3董子春300.003.87
    4博兴县银河投资有限公司299.503.86
    5洪群力50.000.65
    6黄晓玲30.000.39
    7于志强30.000.39
    8李淑河30.000.39
    9于永刚30.000.39
    10滕敬之30.000.39
    11王 璐30.000.39
    12高向民30.000.39
    13庞树正30.000.39
     小 计5,505.0071.05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为1,950万股。其中,网下配售数量为39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定价发行数量为1,5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0%。

    2、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80.4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60.00倍(每股收益按照200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390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37,53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039169%,认购倍数为96.23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1,560万股,中签率为0.7038532809%,超额认购倍数为142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存在余股,网下配售产生59股零股,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认购。

    4、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64,3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47.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9,702.95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3月25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3-0007号验资报告。

    5、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4,647.0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费用名称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及辅导费3,620.50
    审计及验资费用334.50
    评估费用25.00
    律师费用122.00
    信息披露、路演推介费等504.00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11.20
    印花税29.85
    合计4,647.05

    每股发行费用为2.38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数量)。

    6、募集资金净额:59,702.95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部分为26,366.95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0.69元(按照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募集资金净额,按发行后的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41元/股(按公司200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照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0年3月1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

    1、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6、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电话: 021-60933180

    传真: 021-60936933

    保荐代表人:胡剑飞 董宇

    项目联系人:胡剑飞 董宇 刘兴华 王英娜 王亮亮 杨济云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国信证券愿意推荐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0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博兴县高新技术工业园)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