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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2010-001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3层公司307B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俭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查和表决,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与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另行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已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8,033,235.20元。公司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8,033,235.2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招股说明书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做出说明:“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则资金余额部分用于补充本公司主营业务流动资金”,公司同意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1亿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2010-002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下午1:00在北京柏彦大厦3层307B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振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查和表决,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2010-003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59,286,33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2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做出说明:“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超过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则资金余额部分用于补充本公司主营业务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9,286,330元,超额募集资金部分为247,286,330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情况及生产经营需求,经总经理办公会提议,拟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 偿还银行贷款:

    (一) 本次公司拟利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借款人借款银行借款金额年利率期限
    1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600万元5.31%10个月
    2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600万元5.31%11个月
    3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800万元5.31%1年
    4北京联信永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2000万元4.86%6个月

    (二) 必要性:上述银行贷款到期偿还还将产生利息费用146.835万元,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指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以超额募集资金4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

    二、 补充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

    (一) 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的增加,为了确保实现公司2010年的经营目标,从而给股东以更大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补充正常运营流动资金10,000万元。

    (二) 必要性:因部分客户的合同在履行中公司给予对方一定的信用期,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将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需占用较多的流动资金采购原材料。综上,公司为了能够确保2010年经营目标的实现,欲利用本次部分超募资金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三、 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从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修订)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中的4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已承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利用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扩展公司的业务,提高股东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4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拟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华龙证券同意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4000 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2010-004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20号文核准,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459,286,330元。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021号”《验资报告》。

    一、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投资实施了部分项目。截至 200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803.32万元,详情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预先投入金额
    IT技术平台2,600.00265.43
    电信运营商下一代业务运营支撑系统4,895.00537.89
    合计7,495.00803.32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T技术平台、电信运营商下一代业务运营支撑系统)全部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支出。

    二、具体置换方案

    公司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中的803.3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803.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资金数额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803.3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运用募集资金中的803.32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龙证券同意联信永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联信永益 公告编号:2010-005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2日开市时复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31日21:00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8层公司H会议室召开,因2010年3月31日18:00收到司法部门通知,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俭先生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彭小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陈俭缺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查和表决,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公司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彭小军先生代理行使公司董事长职责的议案》。

    根据《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第一百零一十三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彭小军先生代理陈俭先生行使董事长职责的时间从该决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改选董事长并通过改选董事长议案决议为止,若陈俭先生恢复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能力,则彭小军先生不再代为行使董事长职责。彭小军先生代理董事长期间行使并履行《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规定董事长的全部职责。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实行有效的董事会集体决策和高管团队分工负责的运作模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俭先生接受司法调查事项对公司形象有一定的损害,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目前经营管理工作一切正常。该事件是否还会对公司造成其他影响尚不明确,董事会将待进一步评估后予以及时披露。

    董事会将根据事态的进展采取所有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并依法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召开中高层管理人员会议,对公司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将公司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