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码:2010-12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于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董事15人,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
(1)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0】417 号),以本次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8538亿元。
(2)董事会同意公司如下置换方案:
|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亿元) |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亿元) |
| 1 |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厂2×300MW“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 3.1800 | 3.1800 |
| 2 |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二期2×300MW扩建工程 | 3.5200 | 2.8629 |
| 3 |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新区热电厂四期2×3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 1.6800 | 1.6800 |
| 4 |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厂四期2×3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工程 | 4.5800 | 3.0000 |
| 5 | 文山州马鹿塘水电站二期工程 | 1.9000 | 0.9339 |
| 6 | 重庆乌江银盘水电站 | 3.9371 | 1.7650 |
| 7 | 福建宁德核电一期工程09年投入部分 | 6.8640 | 3.4320 |
| 合计 | 25.6611 | 16.8538 |
(3)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此次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并已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确认,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
2、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关于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
(1)鉴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大唐海投”)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大唐国际H股股份,以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大唐香港”)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7亿元港币到期借款提供担保,董事会同意大唐国际为大唐海投的该项担保向其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不超过港币7亿元,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事项;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上述大唐海投为香港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及大唐国际为大唐海投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翟若愚先生、胡绳木先生及方庆海先生已回避表决;
(4)根据股东建议,同意取消拟于2010年4月19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原第二项议案,即《关于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将本次《修订后的关于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码:2010-1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于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以书面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加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及《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
1、同意公司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以本次等额募集资金置换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8538亿元;
2、审核后认为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发行方案中所作的承诺及披露一致,此次置换金额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
3、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0-1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92号”文核准,于2010年3月23日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65.3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4,824.6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于2010年3月17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024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集资金做出了相应调整。
二、已投入募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09年获得项目核准批文并开工建设,而本次募集资金于2010年3月才到账。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人民币16.8538亿元提前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中。
三、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的依据
普华永道于2010年3月30日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0)第41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七个募投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对上述已投入资金进行了核验,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6.853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实际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亿元)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亿元) |
| 1 | 辽宁大唐国际锦州热电厂2×300MW“上大压小”新建工程 | 3.1800 | 3.1800 |
| 2 | 山西大唐国际云冈热电二期2×300MW扩建工程 | 3.5200 | 2.8629 |
| 3 | 河北大唐国际唐山新区热电厂四期2×3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扩建工程 | 1.6800 | 1.6800 |
| 4 | 河北大唐国际张家口热电厂四期2×30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新建工程 | 4.5800 | 3.0000 |
| 5 | 文山州马鹿塘水电站二期工程 | 1.9000 | 0.9339 |
| 6 | 重庆乌江银盘水电站 | 3.9371 | 1.7650 |
| 7 | 福建宁德核电一期工程09年投入部分 | 6.8640 | 3.4320 |
| 合计 | 25.6611 | 16.8538 |
2010年3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16.8538亿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募投项目资金置换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预先投入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6.8538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普华永道于2010年3月30日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0)第41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七个募投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七个募投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本次募投报告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七个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认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部分的议案》提及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实际情况相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项目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发行方案中所作的承诺及披露一致,同意公司在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备查文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024号《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验资报告》;
5、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
6、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0)第41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七个募投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0-15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香港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反担保金额不超过港币7亿元,本次担保发生前累计为香港公司担保金额为港元7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1,162,961.38万元(未经审计)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中国大唐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大唐海投”)拟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签署《担保契据》,向中银香港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358,680,000股为香港公司不超过7亿元港币借款提供担保,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确认将为上述担保向大唐海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大唐海投依据拟签署的《担保契据》为大唐香港垫付的所有款项,反担保期限为从《担保契据》生效之日开始到《担保契据》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
于本公告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大唐集团合共持有本公司约35.08%的已发行股本。同时大唐海投为大唐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唐海投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故大唐海投以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份358,680,000股为香港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及本公司为大唐海投提供反担保事宜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三名关联方董事翟若愚先生、胡绳木先生和方庆海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因香港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公司为香港公司借贷不超过7亿元港币的借款向大唐海投提供反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情况及关联方介绍
1、香港公司于2004 年在香港成立,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90 万美元。香港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项目开发、煤炭贸易和电厂用四大管道贸易。目前该公司运营青海直岗拉卡水电站4台38兆瓦水力发电机组。
截至2009年12月31日,香港公司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172,951万元,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162,766万元,资产负债率94.11%。2009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约为人民币719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2、大唐海投是大唐集团于2006年11月在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万美元。经营范围主要为国内外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其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开发、运输和交易;资产管理等。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大唐海投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73,969.37万元,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0.18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0%。2009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3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反担保确认函的主要内容
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向大唐海投出具了反担保确认函,鉴于大唐海投拟向中银香港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H股股份358,680,000股为香港公司不超过7亿元港币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人的身份自愿向大唐海投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大唐海投依据拟签署的《担保契据》为大唐香港垫付的所有款项,反担保期限为从《担保契据》生效之日开始到《担保契据》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香港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是为满足偿还到期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香港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本次所述担保及反担保事宜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执行了回避制度。
本公司为香港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1,162,961.38万元(未经审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3,055,078万元的38.07%,均是为本公司子公司、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0-16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或“本公司”)已于2010年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通知中原定的第二项审议事项《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由于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大唐香港”)为境外企业,境内企业为其提供担保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但办理上述审批手续所需时间较长,大唐香港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借款。因此,公司为大唐香港借款提供反担保事项重新做出安排并已提交公司3月30日召开的六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批准。有鉴于上述原因,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致函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取消拟于2010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原第二项议案,即《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审议《修订后的关于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大唐集团将对该项议案放弃表决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他审议事项不变。
原议案《关于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为:本公司为大唐香港拟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银香港”)借贷不超过港币8.1亿元的借款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不超过港币8.1亿元,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现议案《修订后的关于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主要内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海外投资有限公司(“大唐海投”)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大唐国际H股股份358,680,000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香港7亿元港币借款提供担保,大唐国际为大唐海投的上述担保向其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大唐海投依据拟签署的《担保契据》为大唐香港垫付的所有款项,反担保期限为从《担保契据》生效之日开始到《担保契据》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日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经修订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0年4月19日召开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下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审议并批准出资组建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及运营多伦煤化工项目; | |||
| 2、审议并批准修订后的本公司为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借款提供反担保; | |||
| 3、审议并批准本公司通过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1、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2、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处划“√”, 或填上具体股份数目,作出投票指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