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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50 证券简称:新城B股 编号:2010-007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4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周中明、徐国平、戚伯明、闵远松和独立董事聂梅生、陈华康、朱伟全部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因控股子公司信托借款向上海新城创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城创佳”)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新城万嘉置业有限公司、常州新城东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各自项目开发需要,拟向安微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信托”)分别借款3.5亿元、2.5亿元,期限均为1年,上海新城创佳以拥有的嘉定工业区0168街坊14/2、14/3、14/23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为上述两笔借款向国元信托提贷担保。上海新城创佳与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信托”)于2010年3月25日成立了上海新城创佳股权信托融资计划。

      公司同意向上海新城创佳提供反担保。

      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均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