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日在公司第七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数额81,247,24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35.9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化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81,247,2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81,247,2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81,247,2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同意81,247,2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54,426,802.51元,按母公司净利润64,525,474.17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52,547.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9,200,696.45元,减去2008年度现金红利分配27,120,002.35元,2009年可供分配利润260,054,949.19元。公司本年度不分配利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260,054,949.19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81,247,2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同意81,247,2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李玲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日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0—008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