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2010-1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中宝”)于2009年换股吸收合并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创业”或“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原新湖创业遗留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0,846,65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12日
一、新湖创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 年8 月21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 年10 月26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 年10 月30 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是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追加对价有如下安排“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嘉源)对2006 年年度利润分配作出承诺,承诺公司2006 年年度利润分配不低于9000 万元,如果公司2006 年年度利润分配低于9000 万元,宁波嘉源将追送对价安排一次(对价安排执行完毕后,此承诺自动失效),追送股份数量为6,442,025 股。”公司2006 年度实际利润分配126,707,306.12 元(含税),于2007年3 月13 日发布实施公告,并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该公告。因公司2006 年度实际分配的利润超过了宁波嘉源的股改承诺数量,故没有触发实施对价的条件,亦没有实施追加对价。
二、新湖创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如下:“宁波嘉源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 个月(该12 个月的期间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满后的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其他持股比例低于5%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所有股东均遵守了以上承诺。
三、新湖创业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是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三次实施分配和转增,分别是:
(1)2006 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送股票股利0.23 股,每10 股送股票股利2.3 股(含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26 元,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2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07 股,每10 股转增0.7 股。权登记日:2006 年11 月6日;股权除息除权日:2006 年11 月7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 年11 月10 日;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 年11 月8 日。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190,051,456 股。
(2)2006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送股票股利0.6 股,每10 股送股票股利6 股(含税);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667 元,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667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07 年3 月16 日;股权除息除权日:2007 年3 月19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07 年3 月22日;新增股份上市流通日:2007 年3 月20 日。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04,082,330 股。
(3)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发生的除分配和转增以外的股本变化是:2008年12月17日,新湖创业与新湖中宝签订了《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吸收合并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新湖创业股票于2009年8月27 日起终止上市。新湖创业股东持有的新湖创业股票按照1:1.85 的比例转换为新湖中宝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2009年度新湖中宝利润分配:每股送股票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6元,每股送红股0.5股。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0.60元,每10股送红股5股。股权登记日:2010年3月31日;除权及除息日:2010年4月1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2010年4月2日。该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5,076,603,639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因部分限售流通股股东向大股东宁波嘉源偿还垫付对价,导致部分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自2009 年4 月8日公司第三次安排部分限售流通股上市后至今,除因新湖中宝吸收合并新湖创业,新湖创业股东持有的新湖创业股票按照1:1.85 的比例转换为新湖中宝股票外,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新湖创业各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新湖中宝董事会提交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中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新湖中宝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其上市流通的问题。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00,846,65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4月12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数量 |
1 | 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846,650 | 5.93% | 300,846,650 | 0 |
合计 | 300,846,650 | 5.93% | 300,846,650 |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新湖创业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于2007 年10 月30 日安排7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上市。公司于2008 年5 月9 日安排10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上市,其中9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解禁,1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解禁。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安排2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上市,其中1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全部解禁,1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部分解禁。
新湖中宝本次安排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全部解禁上市。另有7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1,333,511股)截至本公告日因没有向宁波嘉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股改垫付对价而未在本次安排上市流通。
5、此前新湖创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公司于2007 年10 月30 日安排7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计2,906,958 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07 年10月26 日公告的《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编号2007-32)。
公司于2008 年5 月9 日安排10 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计19,606,442 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08 年5月6 日公告的《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编号:临2008-14)。
公司于2009年4月8日安排2家限售流通股股东合计15,230,901股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详细情况可参见公司2009 年4月3日公告的《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编号2009-09)。
七、新湖中宝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302,180,161 | -300,846,650 | 1,333,511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302,180,161 | -300,846,650 | 1,333,511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4,774,423,478 | +300,846,650 | 5,075,270,128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4,774,423,478 | +300,846,650 | 5,075,270,128 | |
股份总额 | 5,076,603,639 | 0 | 5,076,603,639 |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