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国企业对中国产草甘膦提出
反倾销调查申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0-12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美国企业对中国产草甘膦提出
反倾销调查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获悉,美国Albaugh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草甘膦进行反倾销调查。
草甘膦产品是目前公司两大主要产品之一,公司将视其进展情况进行积极应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该申请是否对公司今后生产经营构成影响暂时难以判断,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0-1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持公司专利权有效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就本公司的“草甘膦酸合成中水解辅续工序”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宣告进行了审查(公司已于2009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交所www.sse.com.cn网站上披露),作出了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维持本公司该项专利权有效的决定对于公司在行业内维护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有重大意义。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临2010-14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新增
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定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刊登在2010年3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5日接到股东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216188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8%)就公司将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鉴于新安股份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通过的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09年底总股本308,720,28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2股,共计资本公积转增股370,464,345元。如该转增股本预案获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则原《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及结构将发生变化。故在前项议案通过的前提下应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十九条提出修改。具体修改意见如下:
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720,288元。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9,184,633元。
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08,720,288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现有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 股份数(股) | 股本份额(%) | 流通性质 |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 45,611,000 | 14.77%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开化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22,161,880 | 7.18%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王伟、季诚建等公司管理层 | 22,270,000 | 7.21%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流通股 | 218,677,408 | 70.84%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合计 | 308,720,288 | 100% |
(转增实施后股本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数据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通过的前提下将股东开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提案提交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