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05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日(星期五)14:00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维景国际大酒店举行。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及摘要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0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八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行为。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预计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人 | 交易事项 | 2010年合同金额 | 2009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15 | 174.23 |
文印服务 | 按实结算 | ||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 房屋租赁 | 预计不超过600 | 581.35 |
综合服务 | |||
文印及水、电等 | |||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161.95 | 161.88 |
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101.17 | 95.59 |
广州市广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综合服务 | 预计不超过100 | 21.53 |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预计不超过400 | 313.63 |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 房屋租赁 | 148.66 | 423.95 |
综合服务 | 61.80 | ||
文印及水、电等 | 按实结算 | ||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 房屋租赁 | 预计不超过200 | 138.18 |
综合服务 | |||
文印及水、电等 | 按实结算 | ||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78.89 | 147.14 |
综合服务 | 49.98 | ||
文印及水、电等 | 按实结算 | ||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 房屋租赁 | 94.56 | 108.40 |
综合服务 | 15.95 | ||
文印及水、电等 | 按实结算 | ||
中轻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 房屋租赁 | 60.00 | 60.00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于2002年9月,注册资本为1,9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栾秋生,海诚总院直接持有其92%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上海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勘察咨询、岩土工程专业领域内的八技服务、物业管理、彩扩、冲印、电脑绘图、百货、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日用杂品、晒图机销售等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3,787.05万元,净资产2,686.52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943.58万元,实现净利润8.2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为799.5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建林,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市。其主要经营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服务;机械设备制造及销售、实业投资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3,013.94万元,净资产862.06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104.76万元,实现净利润251.75万元。
3)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设立于1953年12月,注册资本为1,31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瀚海,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地质勘察、设备安装、商品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5,807.93万元,净资产4,071.32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225.75万元,实现净利润356.55万元。
4)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9月,注册资本为1,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瀚海,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直接持有其60%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小区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资讯、民用室内水电维修、场地出租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1,629.95万元,净资产1,354.56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09.33万元,实现净利润170.64万元。
5)广州市广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广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立于1993年10月,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江瀚海,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直接持有其51%股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广州市。其主要经营为提供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装修、制冷空调、室内水电设计及安装、糖酒机械设备设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88.10万元,净资产83.13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08.89万元,实现净利润26.33万元。
6)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
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设立于1975年3月,注册资本为1,24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姚忠华,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长沙市。其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园林工程、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出租、文印晒图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2,472.10万元,净资产1,786.39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86.45万元,实现净利润-209.25万元。
7)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
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设立于1958年12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田宏元,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地基处理及施工、园林景观工程、物业管理、文印晒图、对外派遣劳务人员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6,579.50万元,净资产4,326.91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537.65万元,实现净利润50.89万元。
8)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
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设立于1958年9月,注册资本为9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高艳明,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成都市。其主要经营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对外派遣劳务人员等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1,478.23万元,净资产1,020.74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314.19万元,实现净利润-11.86万元。
9)南宁轻工业工程院
南宁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72年7月,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天豪,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南宁市。其主要经营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劳务、工程测算、物业管理、文印晒图、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2,367.47万元,净资产1,613.58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506.68万元,实现净利润-0.28万元。
10)陕西轻工业工程院
陕西轻工业工程院设立于1958年10月,注册资本为1,648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石虹,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西安。其主要经营岩土工程地基处理、室内装饰设计、施工、打字复印、晒图装订、物业管理、房屋和场地租赁等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1,633.89万元,净资产1,323.75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650.83万元,实现净利润51.18万元。
11)中轻海诚投资发展公司
中轻海诚投资发展公司设立于1979年,注册资本为6,46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强,为海诚总院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北京。其主要经营压力锅炉、管道安装、评估咨询等业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9,586.76万元,净资产3,312.44万元,2009年完成主营业务收入2,104.36万元,实现净利润-4.0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南宁轻工业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轻海诚投资发展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的全资企业,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下属子公司、湖南长轻置业发展总公司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下属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广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南宁轻工业工程院、陕西轻工业工程院和中轻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等11家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4、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1)预计2010年公司与关联人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万元;
2)预计2010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600万元;
3)预计2010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4)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50万元;
5)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广州市广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00万元;
6)预计2009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400万元;
7)预计2010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500万元;
8)预计2010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9)预计2010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10)预计2010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200万元。
11)预计2010年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1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办公用房、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综合服务和文印服务等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与关联人上海轻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9年9月签订,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2)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华信工程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暂未签订。
(3)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含广州市广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服务费用)已于2010年1月签订,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广州华轻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院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已于2009年4月签订,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1日。
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广州市广轻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暂未签订。
(4)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长沙工程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暂未签订。
(5)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武汉轻工院的房产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9年2月18日签订,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6)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南宁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南宁轻工业工程院房屋租赁协议、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8年12月30日签订,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7)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成都海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海诚科技管理中心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暂未签订。
(8)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人陕西轻工业工程院的房屋租赁合同、综合服务协议已于2009年3月19日签订,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0日。
(9)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中国轻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关联人中轻海诚投资发展公司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于2010年1月1日签订,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
(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文印服务等关联交易将按照市场价格,根据实际发生的数量按实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九家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水、电及综合服务等常规性业务行为,已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具有历史延续性。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交易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各项关联交易金额均不大,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八家一级控股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诚国际工程投资总院下属九家子公司、两家二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必需的房屋租赁,文印服务,水、电及综合服务等常规性业务行为,已经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具有历史延续性。
2、此类关联交易事先获得了我们的审议认可,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0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武汉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并由北京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公司”)均系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主要从事境内外工程咨询、设计、监理和工程总承包等业务。日前武汉公司因项目经营需要,拟向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贷款期限一年。该项贷款申请已经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评审通过,拟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实施。
一、接受财务资助人基本情况
武汉公司设立于2002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660万元,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武汉市,主要经营工程设计、咨询、监理和总承包业务,法定代表人为徐平佳。公司持有其80%股权,另20%股权持有人为武汉公司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
武汉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007年-2009年分别实现净利润543.26万元、640.63万元、751.79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2010年1-2月,武汉公司完成营业收入4,23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2万元;截至2010年2月28日,武汉公司总资产7,401.19万元,负债总额5,041.35万元,净资产2,359.84万元,资产负债率68.12%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武汉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武汉公司提供为期一年、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本次提供贷款事项完成前,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0。本次提供贷款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09年9月15日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接受资助方应当提供担保;同时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视同对外担保,并需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施。
目前,借款方武汉公司已商请北京公司为其向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已经北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北京公司签署《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北京公司为武汉公司向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9%。本笔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人民币,且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1,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05%,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武汉公司为公司控股80%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截至2010年2月底,完成营业收入4,23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12%。其向公司申请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相关部门评审通过,不存在违约风险。本次提供贷款事项完成前,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0。本次提供贷款事项完成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北京公司对武汉公司向公司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9%。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21,000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05%,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
我们同意公司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为武汉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并由北京公司为武汉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09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股东大会的提议人:控股股东;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截止2010年4月22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律师等;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向四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9、《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与上述提案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7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详细内容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4月26日上午9:00 -11:00 ,下午13:00 -1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讯地址:上海市宝庆路2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邮编:200031,传真号码:021-64334045。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4314018,联系人:薛晓风、马志伟。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0-01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9年年度
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09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严晓俭先生、财务总监胡小平先生、董事会秘书薛晓风女士、独立董事郑培敏先生、保荐代表人顾峥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7日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日15:00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1355号维景国际大酒店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张静之先生、陈剑峰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委托董事严晓俭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鄂生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200,000.00元,剩余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81,510,310.1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本报告及摘要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并提议给予该所2009年度工作报酬为64万元人民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陈鄂生先生、张静之先生、严晓俭先生、张建新先生、袁莉女士系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了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四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为便于控股子公司承接较大的工程项目,更好地支持其持续发展,同意以北京、广州、长沙和武汉四家控股子公司2009年末盈余公积和累计未分配利润按出资比例转增其注册资本,其中北京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2,000万元、广州公司注册资本由750万元增至1,500万元、长沙公司注册资本由919万元增至1,700万元、武汉公司注册资本由660万元增至1,500万元。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武汉子公司向公司申请贷款并由北京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向武汉公司提供为期一年,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由北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1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增聘边君义先生、戚永宜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
1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在经营范围中增加“国内贸易”内容,并按照工商登记部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对原《章程》第十四条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第十四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建筑业(凭资质)及上述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压力容器设计;设备制造,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对外派遣部门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办公楼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内外设置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
修订为:“第十四条 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内外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建筑业(凭资质)及上述项目所需设备、材料销售;国内贸易;压力容器设计;设备制造,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对外派遣部门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办公楼租赁;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内外设置分支机构,调整经营范围”。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10—2012年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的议案》,同意在原草案中增加行业和主要竞争对手分析,并增加了运用资本市场平台的相关要求;
1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1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于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52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7日
附:增聘的副总裁简历
边君义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咨询设计所副所长、所长。现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党委委员,兼任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戚永宜先生,1960年6月出生,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咨询设计所副所长、所长、制浆造纸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制浆造纸事业部总经理,兼任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申海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轻工业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持有65,385股中国海诚的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