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7日在公司总部21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合法授权代表 10人,代表股份184,746,011股,占公司总股本444,200,000股的 41.59%。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袁亚非先生因公外出,委托公司副董事长朱雷先生主持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84,746,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84,746,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3、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84,746,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84,746,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母公司净利润为55,556,852.6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555,685.27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后,2009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是288,859,354.26元。
随着公司IT连锁等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大。由于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受到2008年度证券市场大幅下挫影响,发行价格也做了较大幅度的下调,造成实际募集资金大幅低于计划募集金额,原计划实施的投资项目仍有资金缺口。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未分配利润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使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
同意184,746,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
同意184,746,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了《宏图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0年修订)》
表决结果:
同意184,746,0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2010年度拟继续与鸿国集团及其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支持,拟对鸿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苏鸿国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美丽华实业(南京)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额度合计为1.9亿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对象的实际控制人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自然人,上述担保为对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
同意 55,262,68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 0 股,弃权 0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2010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刘杰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1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