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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8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126,351,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3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来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股东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6,351,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6,351,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二○○九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26,351,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二○○九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126,351,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二○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126,351,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二○○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九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定二○○九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2009年度本公司税后利润为10,054,872.58元,减当年提取的盈余资本公积1,077,424.78 元加上年转入未分配利润6,273,795.3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251,243.10元。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09年末总股本220,000,000.00股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0.3元(含税)现金股利,合计6,600,000.0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66,000,000.00股。

      同意126,351,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一○年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2009年度收费标准确定。

      同意126,351,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一○年度与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年度,同意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将向湛江冠龙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龙公司”)购买原纸(含原纸、CF纸)总量不超过50,000吨,总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0万元(含税)。

      本议案关联股东为中国物资开发投资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0,000,000股,对此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股东同意66,351,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一○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以及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在取得授信额度的一年以内,进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并授权常务副总经理吴立东先生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一)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市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三)向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都支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以上授信额度金额总计人民币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以及资产抵押(含存货、房产、地产及其他资产)。

      同意126,351,2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学琛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 2010-临01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