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10—00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暨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 年4 月8 日在芜湖市鑫海洋大酒店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3 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 人,实到董事10人,吴裕庆董事因公出差,委托赖勇波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黄宪法董事因公出差,委托景和平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三、审议通过《200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四、审议通过《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审议通过《201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六、审议通过《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 年末公司总股本4495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报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七、审议通过《2009年度公司内控自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八、审议通过《2009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九、审议通过《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按有关规定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为一年,自2010 年1月1 日至2010 年12 月31 日。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董事李非文、周瑞庭、谢有红、赖勇波、吴裕庆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五、审议通过《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六、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2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晏玲玲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芜湖鑫源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针对上述六、十、十一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经理层的汇报,并就此项议案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的现金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提供了保障。随着国内实体经济的逐步复苏,公司整体战略计划的实施,公司抗风险能力得到加强,效益也将逐步提升,公司发展规模和经营效益将稳步增长。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会前提供的有关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10年续聘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事宜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2010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就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经理层的汇报,并就此项议案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表决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行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上述第十一、十二、十八项议案,公司保荐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0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鑫科材料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鑫科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鑫科材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行为无异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2009年度,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均未超过六个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鑫科材料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1、被担保对象鑫源物回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鑫科材料拟对全资子公司鑫源物回提供上述担保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截至目前,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对鑫科材料拟对全资子公司鑫源物回提供上述担保无异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2010年5月6日上午9时。
3、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鑫海洋大酒店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2、截止2010年4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
三、会议议题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0年4月29日(上午 9:00--下午 16:30)
联 系 人:张龙
联系电话:0553-5847423
传 真:0553-5847423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23号
邮 编:241009
3、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0日
附件一:简历
晏玲玲,女,1981年6月出生,经济学学士,自2006年至今任职于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2010—00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0 年4 月8日在芜湖市鑫海洋大酒店举行,会议通知于2010 年3 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到监事5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三、审议通过《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9 年末公司总股本44950 万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报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四、审议通过《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 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报股东大会批准,关联监事李琦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0—00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采购、销售和劳务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
| 采购 货物 | 电解铜 | 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 | |
| 电解铜 | 芜湖恒昌铜精炼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 | 66800 | |
| 水电蒸汽等 | 800 | |||
| 铜材边角料 | 芜湖市特种铜线厂 | 500 | ||
| 铜材边角料 | 芜湖市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
| 销售 货物 | 铜基合金材料 | 芜湖市特种铜线厂 | 500 | 1000 |
| 铜基合金材料 | 芜湖市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0 | ||
| 接受 劳务 | 运输 | 芜湖恒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800 | 800 |
| 合计 | 68600 | |||
2、委托加工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总金额 |
| 委托加工 | 电解铜加工 | 芜湖恒昌铜精炼有限责任公司 | 1000 |
| 合计 | 1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周瑞庭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金属及合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电工材料、电线电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电子原器件的生产和销售,综合技术开发应用(除国家专控)、汽车(不含小轿车)销售,汽车零配件的销售和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和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要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和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4)住所:芜湖市褐山北路
5)关联关系: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6)履约能力分析: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可以为公司提供和加工合格的电解铜。
7)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
2、芜湖恒昌铜精炼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善六
2)注册资本:28000万元
3)主营业务:电解铜、金银及稀贵金属的生产和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铜材、生产和销售。
4)住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鑫科工业园内
5)关联关系:芜湖恒昌铜精炼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履约能力分析:芜湖恒昌铜精炼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主要原材料电解铜的主要供应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可以为公司提供和加工合格的电解铜。
7)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51800万元。
3、芜湖市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钟国伟
2)注册资本:200万元
3)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制造、加工
4)住所:芜湖市鸠江区褐山北路1号
5)关联关系:芜湖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履约能力分析:芜湖海源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铜材边角料的供应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可以为公司提供合格的杂铜原料。
7)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4、芜湖市特种铜线厂
1)法定代表人:钟国伟
2)注册资本:35.4万元
3)主营业务:金属拉丝、塑料电线、专用紫铜裸线加工
4)住所:芜湖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星火工业园33号厂房
5)关联关系:芜湖市特种铜线厂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履约能力分析:芜湖市特种铜线厂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可以为公司提供合格的铜材边角料。
7)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000万元。
5、芜湖恒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钟国伟
2)注册资本:193.3万元
3)主营业务:公路普通货物运输;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4)住所:芜湖市褐山北路
5)关联关系:芜湖恒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履约能力分析:芜湖恒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可以为公司提供运输劳务。
7)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8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依下列顺序确定:
1、国家有统一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
2、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的,参照安徽省及当地的市场价格;
3、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高于关联方向其他任何第三方的销售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有关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一方面是为了减少运输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保证了公司主要原材料及时、稳定的供应。该等关联交易是在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原则每年重新确认新一年度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及费用价格,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1、2010年4月8日,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周瑞庭、李非文、谢有红、赖勇波、吴裕庆应回避表决。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此项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并在获得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赞同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拟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同意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行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人意见
本保荐机构通过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鑫科材料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鑫科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制度。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鑫科材料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行为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10—00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08年1月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2008年1月2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47号“《关于核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发行。本次发行A股共计395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6元/股。
根据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普验字[2008]第198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43292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1583.26万元外,募集资金净额41708.74万元。
该募集资金于2008年2月27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缴存金额421,561,600.00元,与应缴存的募集资金差额系公司前期已用自用资金预付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费所致。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814,796.48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274,746,803.52 元。公司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86,578,900.76元,与募集资金金额的差异11,832,097.24 元,均系银行利息。报告期末,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该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 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733001040007603 | 3,837,212.17 | 活期存款 |
| 733001140000326 | 20,000,000.00 | 定期存单 | |
| 733001140000334 | 10,000,000.00 | ||
| 733001140000342 | 20,000,000.00 | ||
| 733001140000359 | 10,000,000.00 | ||
| 733001140000446 | 14,800,000.00 | ||
| 733001140000474 | 20,000,00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4001678808059888888 | 4,163,339.43 | 活期存款 |
| 3400167880804900000700016 | 20,000,000.00 | 定期存单 | |
| 3400167880804900000700017 | 20,000,000.00 | ||
| 3400167880804900000700018 | 20,000,000.00 | ||
| 3400167880804900000700019 | 20,000,000.00 | ||
| 3400167880804900000700022 | 20,000,0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307018829200060397 | 3,778,349.16 | 活期存款 |
| 1307018814200002331 | 80,000,000.00 | 定期存单 | |
| 合计 | —— | 286,578,900.76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252,000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814,796.48元。(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年产10000吨精密黄铜带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0000吨精密紫铜带技术改造项目、年产15000吨引线框架铜带项目等三个项目,旨在改善企业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完善企业市场布局,拓展国内外市场,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年产10000吨精密黄铜带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年产10000吨精密紫铜带技术改造项目和年产15000吨引线框架铜带项目尚未投入建设。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情况
2008年3月27日,公司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将6000吨铜带在建项目转为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该项目系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之一年产10000吨精密黄铜带技术改造项目的一部分,由于公司再融资工作时间较长,为抓住机遇,尽快进入市场,公司于2007年初将该项目分二步实施,第一期利用自有资金提前实施6000吨技改计划,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实施第二期4000吨的技改计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董事会同意将6000吨铜带在建项目恢复为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0000吨精密黄铜带技术改造项目”,并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目已于2008年11月完全竣工,转固金额为50,760,568.07元。其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46,814,796.48元,尚未支付工程款2,906,574.58元,尚未置换募集资金金额1,039,197.0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08年4月22日,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时间不超过6个月。上述款项已于2008年10月6日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8年10月23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时间不超过6个月。上述款项已于2009年4月17日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9年5月12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时间不超过6个月。上述款项已于2009年11月4日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09年12月4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时间不超过6个月。目前,上述款项仍在使用中。
四、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200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保荐机构认为:
经核查,2009年度,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均未超过六个月,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鑫科材料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3,29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2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681.4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年产10000吨精密黄铜带技术改造项目 | — | 4,998 | — | 4,998 | 25.2 | 4681.48 | -316.52 | 100 | 2008.11 | 538.77 | 否 | — |
| 年产10000吨精密紫铜带技术改造项目 | — | 4,999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产15000吨引线框架铜带项目 | — | 26,398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本公司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为-3,165,203.52元,此处的实际投资额是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投入金额,并没有包括2009年度本公司用自有资金垫付的工程余款1,039,197.01元,也没有包括2009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的该项目的工程余款2,906,574.58元。如果考虑上述两个因素,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的实际投资额为50,760,568.07元,比承诺的投资额多了1.56%,承诺投资额与实际投资额相差很小。
证券代码:600255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 2010—01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鑫源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物回”)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1.5亿元,目前为止本公司未向鑫源物回提供担保。
本次是否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亿元(详见2010年1月30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零。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鑫源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运作正常,为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其日常经营活动,本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
由于鑫源物回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情况
1、企业名称:芜湖鑫源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3000万元
3、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销售
4、法定代表人:罗慧
5、经营场所:芜湖开发区龙山街道红星行政西甲村
6、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为其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事宜。
7、财务状况:截止2009 年12月31日,鑫源物回总资产9588.75万元,负债6875.07万元,净资产2713.69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082.43万元,营业利润-6405.94万元,净利润-5.9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鑫源物回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3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待股东大会批准上述事项并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后,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全权授权董事长周瑞庭先生签署银行融资担保合同,其签署的银行融资担保合同与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董事会不再对此银行融资担保形成单独决议。
四、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发表如下意见:
1、被担保对象鑫源物回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鑫科材料拟对全资子公司鑫源物回提供上述担保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截至目前,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对鑫科材料拟对全资子公司鑫源物回提供上述担保无异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亿元(详见2010年1月30日《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资料
1、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鑫源物回2009年12月财务报表;
3、鑫源物回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