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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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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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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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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10-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0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4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指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1207021129200195860账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并决定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加速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抢占市场先机,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36,782,977.95元。

    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1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因公司于2010年3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4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6,340万股。为此,公司决定将注册资本由19,000万元变更为25,340万元,并于近期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条款原章程内容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三条公司于 年 月 日经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在 上市。公司于2010年2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1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340万股,于2010年3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340万元。
    第十四条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190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19000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集中存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股份总数为2534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5340万股,没有其他种类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指定报纸。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指定报纸。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由于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予以了相关授权,以上第三项和第四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0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3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4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39,29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272,840.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11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0]50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于2010 年4 月9日签署了《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工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207021129200195860,截止2010 年4月8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31,382,688.44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76,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4月8日,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开户日期开户金额(万元)存单号码存单期限
    12010年4月8日10,000浙A00006217定期1年
    210,000浙A00006218定期1年
    310,000浙A00006219定期1年
    410,000浙A00006215定期6个月
    510,000浙A00006216定期6个月
    65,000浙A00006213定期6个月
    75,000浙A00006214定期6个月
    82,000浙A00006212定期3个月
    92,000浙A00006211定期3个月
    103,000浙A00006210定期3个月
    114,000浙A00006209定期3个月
    125,000浙A00006208定期3个月

    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东北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授权东北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工商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工商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东北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三、工商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向公司出具对帐单,并抄送东北证券。工商银行应保证对帐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四、公司一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 万元的,工商银行应及时以传真通知东北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五、工商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东北证券出具对帐单或向东北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东北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六、本协议自公司、工商银行、东北证券三方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东北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 年12 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4 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0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36,782,977.9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募集项目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1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3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4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139,298,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91,272,840.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1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0]5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加速推进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抢占市场先机,公司克服募集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的不利影响,以自筹资金对三个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10 年3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36,782,977.95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招股说明书

    承诺投资总额

    自筹资金

    实际预先投入金额

    1年产3.2万吨节能环保型PPR系列管材、管件扩建项目265,776,000.0063,180,145.11
    2年产2.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扩建项目144,863,700.0044,562,533.74
    3年产1.5万吨环保型排水、排污用聚烯烃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项目75,360,300.0029,040,299.10
    合计486,000,000.00136,782,977.95

    二、具体置换方案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置换出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136,782,977.95元自筹资金。

    三、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0〕2176 号《关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审验了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伟星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的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确认。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以136,782,977.9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36,782,977.9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东北证券以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晓荃、牛旭东对伟星新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以136,782,977.9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6,782,977.95元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136,782,977.9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0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4月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4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136,782,977.9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