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厦门艾美酒店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同高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为6人,代表股份433,923,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各项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92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92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及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92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92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92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212,817,487.20元,以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186,139,838.71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8,613,983.97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04,122,089.28元,扣减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102,297,000.00元后,实际可分配利润为169,350,944.02元。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19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分配102,297,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7,053,944.02元结转下年度。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705,9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17,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股弃权。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6 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前述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金额、利率、期限,以及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705,9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17,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股弃权。
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6,000万元(折合人民币)的银行融资(实际用款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其中厦门嘉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30,000万元(折合人民币)、福建省长汀金龙稀土有限公司20,000万元、厦门朋鹭金属工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元、成都虹波钼业有限公司4,000万元、赣州虹飞钨钼材料有限公司5,000万元、上海虹广钨钼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佳鹭(香港)有限公司5,000万美元);同意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未售商业地产为其全资子公司成都鹭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抵押担保;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决定和签署担保手续,授权期间自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8、在关联股东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虹波继续为联虹钼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69,790,525股,369,790,525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虹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企业成都联虹钼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银行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自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房地产公司2010年度预计土地竞拍总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705,9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17,3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股弃权。
同意公司下属房地产公司2010年度预计竞拍土地总金额为15亿元。
10、在关联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日本联合材料株式会社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鹭翔矿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239,407股,239,40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公司与关联企业厦门三虹钨钼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鹭翔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由鹭翔矿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销售钨精矿等矿产品,协议有效期限三年,自2010年4月至2013年4月。
11、审议通过了《<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92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433,923,217股,433,923,217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同意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五、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张光辉律师、陆贵亮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0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0-1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