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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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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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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5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9日上午10: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召开了2009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468,130,1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52,667,370股的49.14%。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力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高冬因工作原因、董事康敬成、董事孔令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1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468,130,191100%0000
    2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468,130,191100%0000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68,130,191100%0000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468,130,191100%0000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468,130,191100%0000
    6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公司2009年度报告摘要468,130,191100%0000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赞成票数赞成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

    通过

    7公司2010年度融资计划468,130,191100%0000
    8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68,672,107100%0000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68,130,191100%0000
    10公司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468,130,191100%0000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468,130,191100%0000
    1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468,130,191100%0000
    13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468,130,191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朱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6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0年4月9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力源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髙冬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王力源出席会议;董事康敬成、董事孔令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陆伟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给公司未来在阿勒泰地区富蕴县境内开展的煤炭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提供充足的用水保障,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富蕴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新疆富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凯禹源矿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富蕴县设立“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河水务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乌伦古河至喀姆斯特矿区80公里输水管道建设及日常输水管理和经营。

    乌河水务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新疆广汇富蕴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17,000万元,占乌河水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85%;新疆凯禹源矿业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乌河水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新疆富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乌河水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

    公司已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乌伦古河至喀姆斯特矿区80公里输水管道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待具体建设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了建立以市场为先导、以物流为支撑的能源产品营销体系,形成以液化天然气、石油、煤炭、煤化工等大宗产品交易为主的上下游一体化、贯通东西的营销网络系统。经过多方考察、充分论证和慎重选择,同意公司在江苏省启东市设立“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物流公司”)。该公司主要负责管理并拓展公司以长三角为中心的华东地区能源市场,及公司依托江苏省启东市吕四港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优势,建设以液化天然气、煤炭、醇醚和石油等能源产品营销为主,具备仓储、分销等功能的能源综合物流基地的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为公司后续构建大能源物流发展模式奠定基础。

    能源物流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9,8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9%;公司下属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

    公司正在制订能源综合物流基地建设方案,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战略,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删除已经剥离的“花岗岩矿山开采、加工、销售;塑钢门窗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电子商务,互联网工程开发及设计”等,同时增加“石油和天然气、煤炭和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等项目的投资”(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范围为准),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如下:

    原——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花岗岩矿山开采、加工、销售;塑钢门窗生产、销售及安装服务;国内商业购销(除专项审批项目);电子商务,互联网工程开发及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液化天然气项目的投资(专项审批除外)。

    现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液化天然气、石油和天然气、煤炭和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等项目的投资(专项审批除外);国内商业购销(除专项审批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根据工商登记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上述修改后的经营范围进行非实质性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购买液化天然气汽车的用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均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详见公司2010-017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七次会议、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不超过33,279万股(含33,279万股),下限不低于11,093万股(含11,093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10.34元/股(2009年4月22日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每10股派送1股的利润分配方案后)。

    鉴于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后已发生较大变化,为保证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公允并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区间调整为不超过33,279万股(含33,279万股)。此外,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每10股送红股3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区间将相应调整为不超过43,448万股(含43,448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设立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等重大事宜,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上午10:30时;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2010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15:00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6、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0年4月21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出资设立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议案2:《关于出资设立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议案4:《关于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5:《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4月22日、23日北京时间10:00-18:00;

    2、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0年4月23日)。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票起止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256;投票简称:广汇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序号审议事项对应的申报价格
    1《关于出资设立新疆富蕴乌河水务有限公司的议案》1.00元
    2《关于出资设立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2.00元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3.00元
    4《关于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的议案》4.00元
    5《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的议案》5.00元

    (3)在“委托”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网络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02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玉琴

    4、电话:0991-3762327,0991-3719668

    5、传真:0991-8637008

    (六)其他事项

    1、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 )/无( )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5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 )/不可(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7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通过按揭贷款方式或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液化天然气汽车的用户(包括自然人和企业)

    ●本次担保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均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10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146,197.52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为了加快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在新疆的推广速度,确保2010年完成在新疆示范推广液化天然气汽车3500辆任务,经与办理汽车按揭贷款业务的银行和办理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协商,公司拟为购买液化天然气汽车的用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如下:

    一、担保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均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通过按揭贷款方式或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液化天然气汽车的用户(包括自然人和企业);被担保人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担保期限:鉴于用户通过按揭贷款方式或融资租赁方式方式购买汽车形成的债务期限均为两年,本次担保期限自被担保人与银行或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债务在期满之日起再加两年时间,即担保期限不超过4年;

    五、对被担保人的资质审查及管理:公司将针对本次担保制订相关制度,对被担保人的资质审查、后续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以防范因担保给本公司造成的经营风险。该制度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为有效。主要内容包括:

    1、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汽车的被担保人,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须向本公司支付购车合同总额的30%作为首付款;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汽车的被担保人,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须向非金融机构支付购车合同总额的30%作为保证金;

    2、被担保企业申请担保金额不超过该企业有效净资产的50%(最近一期经审计);

    3、被担保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最近一期经审计)不得超过70%;

    4、被担保人应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并能提供反担保措施;

    5、公司应指派专人对购车人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以及所购车辆运行等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判、分析。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数额

    截止2010年3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46,197.52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广汇集团提供担保20,500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25,697.52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公司对外担保占2010年3月31日公司净资产的43.36%。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2.89%(未经审计)。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促进公司液化天然气汽车的销售力度,为公司液化天然气业务在新疆境内的拓展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在针对本次担保制订相关管理制度时,应对担保条款、风险处置等进一步细化。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