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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八次(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公司没有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 年4月12日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大厦C座17层

      (三)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贾放董事长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093,442,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4%。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93,4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93,4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093,4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93,4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同意1,093,4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93,4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申请借款(担保)并由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58,923,93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93,4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10年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093,442,2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会议聘请了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的秦桥、郭昕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桥、郭昕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2010-008号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十八次(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