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021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11日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5人。出席会议的董事有:任昌建先生、余蒂妮女士、车学东先生、万寿义先生、李龙先生等5位董事。李佳董事未能出席,仅以传真方式向董事长任昌建先生递交请假条但未委托表决,视为弃权;蒋根福董事未能出席,委托任昌建董事依其表决意见代为表决;白荣涛董事未能出席,委托余蒂妮董事代为表决;孙坚独立董事未能出席,委托李龙独立董事代为表决。会议有表决权总数为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任昌建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1、以7票赞成、2票弃权(蒋根福董事、李佳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蒋根福董事弃权理由为:涉及数额巨大,情况不明。
自2009年1月份以来,公司下属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流动资金完全枯竭、债务纠纷不断、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全部离职,生产经营全面瘫痪,与客户关系严重恶化,现已无法与相关客户取得联系,相关债权资产无法落实。
方达环宇下属子公司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清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鑫路翔)自2008年投资组建以来没有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因经营管理人员全部离职且未按规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资产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造成部分资产的损失。
鉴于此,根据稳健性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对部分债权资产采取个别计提坏账的方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方达环宇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2,417,820.06元,其他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260,089.48元;东莞鑫路翔应收帐款计提坏账准备31,532,032.80元;合计计提债权资产减值准备111,209,942.34元。(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计提将导致公司2009年增加亏损94528450.99元(数据未经审计)。根据公司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勋达投资)及许志榕作出的股改业绩承诺、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之关于竞买人必须同意并有能力代勋达投资履行被拍卖股份相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义务之约定,公司2008年、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足1亿元部分,勋达投资、许志榕及竞买人均有义务以现金补足。公司将督促相关义务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在相关义务人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上述计提坏帐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意见为:根据稳健性的原则,公司对部分债权资产采取个别计提坏账的方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是恰当的。根据公司提供材料,计提将导致公司2009年增加亏损94528450.99元(未经审计)。鉴于勋达投资、许志榕所持公司部分股权将于近期司法拍卖,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及拍卖有关约定,在相关义务人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上述计提坏帐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7票赞成、2票弃权(蒋根福董事、李佳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核销的议案》。蒋根福董事弃权理由为:涉及数额巨大,情况不明。
2009年11月26日,公司曾发布《重大风险提示公告》(临2009-104),因债务纠纷,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09年11月6日下达执行通知书,公司下属子公司方达环宇存货资产和固定资产被司法拍卖,产生较大的损失。经核实:
(1)存货资产损失148,613,520.17元。其中:原材料损失47,754,346.74元;产成品损失24,188,118.25元;在制品损失55,106,924.34元;增值税进项税转出21,202,310.53元。
(2)固定资产损失19,229,964.31元。其中:原值27,418,245.33元,已计提折旧8,188,281.02元,净值19,229,964.31元。
方达环宇下属子公司东莞鑫路翔自2008年投资组建以来没有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经营管理人员全部离职,资产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造成存货资产损失794,841.09元。
上述共计核销资产168,638,325.57元,减去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过拍卖取得现金3,611,000.00元,实际亏损165,027,325.57元(含已公告损失1.2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方达环宇、东莞鑫路翔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理。该项核销将导致公司2009年增加亏损140,070,542.13元(数据未经审计)。根据公司股东勋达投资及许志榕作出的股改业绩承诺、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之关于竞买人必须同意并有能力代勋达投资履行被拍卖股份相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义务之约定,公司2008年、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足1亿元部分,勋达投资、许志榕及竞买人均有义务以现金补足。公司将督促相关义务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在相关义务人履行约定的情况下,公司上述核销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将继续对该事项进行调查,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权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意见为:公司对方达环宇、东莞鑫路翔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理是恰当的。根据公司提供材料,该项核销将直接导致公司2009年增加亏损140,070,542.13(未经审计)。鉴于勋达投资、许志榕所持公司部分股权将于近期司法拍卖,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及拍卖有关约定,在相关义务人履行约定的情况下,公司上述核销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赞成、2票弃权(蒋根福董事、李佳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对陕西鑫路翔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蒋根福董事弃权理由为:涉及数额巨大,情况不明。
公司子公司方达环宇下属子公司东莞鑫路翔下属陕西鑫路翔沥青科技有限公司自组建以来一直没有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且目前已不能控制该公司的经营及财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09年年度对该公司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500,000.00元,并不再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上述计提将导致公司2009年增加亏损2,082,500.00元(数据未经审计)。根据公司股东勋达投资及许志榕作出的股改业绩承诺、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之关于竞买人必须同意并有能力代勋达投资履行被拍卖股份相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义务之约定,公司2008年、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足1亿元部分,勋达投资、许志榕及竞买人均有义务以现金补足。公司将督促相关义务人履行股改业绩承诺,在相关义务人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上述计提投资减值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意见为:根据公司提供材料,上述计提将导致公司2009年增加亏损2,082,500.00元(未经审计)。鉴于勋达投资、许志榕所持公司部分股权将于近期司法拍卖,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及拍卖有关约定,在相关义务人履行约定的情况下,上述计提投资减值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4、以7票赞成、1票弃权(李佳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沥青采购合同收回预付款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因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余蒂妮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8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意见为:销售公司持有天瑞酒店33.90%股权,天瑞酒店开业在即且其正常营业后应收能力有充分保障,同时由天瑞酒店以房产、李毅以天瑞酒店股权作为还款担保,上述债权收回不构成障碍;且公司将计收资金占用费,不会对公司利益有所损害。通过上述安排,公司得以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对上市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也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董事会同意授权任昌建先生办理相关事务。
5、以8票赞成、1票弃权(李佳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董事会关于200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时没有及时核对银行往来情况,漏报如下事项:
①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中,在该行的3000万元存款于2009年8月19日被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以(2009)越法字第4442-4443号司法划扣;
②该公司及其麦校勋、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52.80万元银行存款于2009年9月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执字1388号司法划扣。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未及时对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账务处理,需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基于以上原因,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为了提高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比性,已对200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存在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①调减银行存款3,052.80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3,052.80万元,资产总额不变。
②调增报告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52.80万元,调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052.80万元,调减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52.80万元。
③公司会计差错调整对报告期利润表及相关利润指标没有影响。
(3)公司董事会对因子公司工作疏忽造成的差错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意见为:对会计报表相关科目的更正符合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有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财务信息。我们要求公司切实加强公司治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6、以8票赞成、1票弃权(李佳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原董事会启用新印章及新印章使用有关事宜的申明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曾于2009年12月8日公告启用新的公司公章及董事会印章(下合称:新印章)。为保证印章使用规范合法,避免由此产生的风险,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印章自2010年4月1日废止。
董事会要求公司原董事会董事长胡巍先生负责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新印章及新印章使用登记资料、用印文件与公司董事会董事长任昌建先生办理交接。
本公司董事会申明:除胡巍先生于2010年4月15日前向公司提交并经公司确认的新印章使用登记列明的事项之外,原董事会使用新印章导致的后果与本公司无关。
7、以8票赞成、1票弃权(李佳董事),审议并通过《关于2009年报问题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时任董事会承诺:积极配合年报审计机构工作,力争在4月30日按时披露2009年报;同时,4月15日控股股东股权拍卖产生新的控股股东后,董事会将积极配合新的控股股东开展工作,不会因为控股股东的变更而延误年报审计工作或影响年报的如期披露。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022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4月11日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有:程靖先生、周辉朋先生、吕学军先生等3位监事。胡建其监事、徐述静监事未能出席,也未委托监事代为表决,视为弃权。会议有表决权总数为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1、以3票赞成、2票弃权(徐述静监事、胡建其监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对部分债权资产采取个别计提坏账的方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计计提债权资产减值准备111,209,942.34元。(数据未经审计)
2、以3票赞成、2票弃权(徐述静监事、胡建其监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青有限公司存货及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处理,共计核销资产168,638,325.57元,减去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过拍卖取得现金3,611,000.00元,实际亏损165,027,325.57元。(数据未经审计)
3、以3票赞成、2票弃权(徐述静监事、胡建其监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对陕西鑫路翔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2009年年度对陕西鑫路翔沥青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500,000.00元,并不再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4、以3票赞成、2票弃权(徐述静监事、胡建其监事),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沥青采购合同收回预付款的议案》。
5、以3票赞成、2票弃权(徐述静监事、胡建其监事),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关于200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
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时没有及时核对银行往来情况,漏报如下事项:
①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中,在该行的3000万元存款于2009年8月19日被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以(2009)越法字第4442-4443号司法划扣;
②该公司及其麦校勋、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52.80万元银行存款于2009年9月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执字1388号司法划扣。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未及时对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账务处理,需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基于以上原因,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为了提高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比性,已对2009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存在的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①调减银行存款3,052.80万元,调增其他应收款3,052.80万元,资产总额不变。
②调增报告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052.80万元,调减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052.80万元,调减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52.80万元。
③公司会计差错调整对报告期利润表及相关利润指标没有影响。
(3)公司监事会对因子公司工作疏忽造成的差错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23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1、更正事项的性质:
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09年10月30日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方达环宇)未及时核对银行信息,导致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2、更正事项的原因:
方达环宇在编制2009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时未及时核对银行往来情况,漏报:
(1)该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案中,在该行的3000万元存款于2009年8月19日被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以(2009)越法字第4442-4443号司法划扣事项;
(2)该公司及麦校勋、东莞市方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在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52.80万元银行存款于2009年9月9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执字1388号司法划扣事项。
由于公司未对上述事项进行账务处理,需对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更正。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更正后,公司对200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现金流量表部分科目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 34941503.32 | -30528000.00 | 4413503.32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 14953354.90 | 30528000.00 | 45481354.9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合并数,本期金额) | 2918446.52 | 30528000.00 | 33446446.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合并数,本期金额) | 27763066.64 | 30528000.00 | 58291066.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数,本期金额) | -11257411.03 | -30528000.00 | -41785411.0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合并数,本期金额) | 3564533.40 | -30528000.00 | -26963466.6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合并数,本期金额) | 34941503.32 | -30528000.00 | 4413503.32 |
2、更正事项对报告期利润表及相关利润指标没有影响。
三、更正的其他事项:
1、§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原披露: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257,411.03 | 不适用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06 | 不适用 |
更正为: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785,411.03 | 不适用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0.22 | 不适用 |
2、§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情况说明:
原披露:
项目 | 报告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比期初增长 |
其他应收款 | 14,953,354.90 | 87,590,944.32 | -82.93% |
变动说明:
2)期末其他应收账款较期初下降82.9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回2008年5月15日违规划转给北京高新开创投资公司64,5000,000.00元资金所致。
更正为:
项目 | 报告期末数 | 期初数 | 期末比期初增长 |
其他应收款 | 45,481,354.90 | 87,590,944.32 | -48.08% |
变动说明:
2)期末其他应收账款较期初下降48.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回2008年5月15日违规划转给北京高新开创投资公司64,5000,000.00元资金所致。
以上更正事项已调整了相关报表,并对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修改,更正后的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将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同时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阅读上述信息时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24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终止沥青购销合同,收回1400万元预付款项。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余蒂妮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有利于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年4月9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下简称:销售公司)与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震宇)、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天瑞酒店)、李毅签订《协议》,销售公司与上海震宇同意终止执行沥青购销合同,上海震宇以其在天瑞酒店同等债权抵付1400万元预付款,销售公司同意将该债权转让给本公司,天瑞酒店同意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李毅将其所持天瑞酒店10%股权、天瑞酒店同时提供房产抵押,作为还款保证。
本公司董事余蒂妮女士系上海震宇关联方,故上海震宇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关联董事余蒂妮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531号1号楼302室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人代表:李莉文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设备、针纺织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橡胶制品、工艺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外发加工服装。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务咨询(除经纪)(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上海震宇或就同一标的的关联交易未达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销售公司向上海震宇支付的1400万元沥青采购预付款。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销售公司、上海震宇同意终止双方签订的《沥青购销合同》,上海震宇同意退还销售公司支付的1400万元预付款,且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销售公司同意上海震宇以其拥有的对天瑞酒店1400万元债权抵付应退还的1400万元预付款。
3、销售公司同意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本公司。
4、协议生效后,上海震宇确认减少对天瑞酒店债权1400万元,同时天瑞酒店确认增加对本公司债务1400万元,本公司确认增加对销售公司债务1400万元。
5、天瑞酒店同意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本公司支付资金使用费,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归还。
6、李毅自愿将其持有天瑞酒店的1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1580万元)质押给本公司,天瑞酒店同时提供房产抵押,为天瑞酒店对本公司的该项债务提供担保。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因业务调整收回预付款项。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支持天瑞酒店尽早完成装修营业,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同时采取相应担保措施,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销售公司持有天瑞酒店33.90%股权,天瑞酒店开业在即且其正常营业后应收能力有充分保障,同时由天瑞酒店以房产、李毅以天瑞酒店股权作为还款担保,上述债权收回不构成障碍;且公司将计收资金占用费,不会对公司利益有所损害。
通过上述安排,公司得以确保资金安全,不会对上市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也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湖北天瑞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李毅、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协议》
2、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25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获赠免征所得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东莞市地方税务局松山湖税务分局[东地税松复字〔2010〕01号]《关于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改获赠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申请〉的进一步答复》及《税务事项通知书》[松税通〔2010〕001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粤地税函〔2009〕1085号]《关于上市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股改对价注入资产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取得资产及债务豁免对价收入征免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75号)及有关批复,公司2007年股改获赠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应对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做出相应调整后重新申报。上述账务处理将增加公司2009年度利润约38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26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对部分债权资产采取个别计提坏账的方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东莞市鑫路翔改性沥清有限公司的存货和固定资产进行核销、对陕西鑫路翔沥青科技有限公司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上述账务处理将增加公司2009年度亏损约2.4亿元(数据未经审计)。根据有关批复,公司股改获赠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免征所得税,该事项将增加公司2009年度利润约38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公司2009年度亏损预计约4.8亿元(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股东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勋达投资)所持本公司39978070股股份将于2010年4月15日司法拍卖,根据勋达投资及许志榕作出的股改业绩承诺、东莞市德信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之关于竞买人必须同意并有能力代勋达投资履行被拍卖股份相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义务之约定,公司2008年、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不足1亿元部分,勋达投资、许志榕及竞买人均有义务以现金补足。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4600万元,2009年度预计亏损约4.8亿元,相关义务人须履行业绩承诺金额预计将达5.4亿元。
鉴于履行股改业绩承诺所需补足的现金金额巨大,且勋达投资、许志榕均无能力履行,目前拍卖情况尚不明确,公司存在股改业绩承诺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由于时间紧迫,公司目前仍然存在2009年度报告无法按期披露的重大风险。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