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0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0年4月6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12日在集团总部(深圳)第一会议室召开,同时在北京、上海及武汉以视频连线方式开设分会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五人,其中董事蒋跃敏、Bill Huang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均委托董事长凌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奕晓、赵汉忠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郭跃强、董事张华纲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孙聚义、赵令欢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李绪富、独立董事王志乐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其他九名董事和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
经会议表决,以十五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符合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二、《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拟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的6个月内择机发行。
2、发行对象、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数量上限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数量也将作相应调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发行股份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4、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的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底价随之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万股(含40,000万股)。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经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公司因股票分红、配股、转增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增加时,上述发行数量上限按照相同的比例调增。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不超过48亿元,用于下列项目的后续开发: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募集资金占总投资比例 |
1 | 上海金地天御 | 211,270 | 110,000 | 52.07% |
2 | 杭州金地自在城24-25地块 | 644,162 | 160,000 | 24.84% |
3 | 南京金地自在城1-2期 | 176,901 | 70,000 | 39.57% |
4 | 武汉金地西岸故事 | 79,705 | 35,000 | 43.91% |
5 | 佛山大良项目 | 158,436 | 75,000 | 47.34% |
6 | 宁波金地东御 | 140,575 | 30,000 | 21.34% |
合计 | 1,411,049 | 480,000 | 34.02% |
注:以上项目名称为暂定,未来在开发过程中可能变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相对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存在不足,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开发的实际进度,对募集资金在上述项目的投资金额适度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7、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若监管机关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安排进行调整,则公司对本次发行的锁定期安排也将作相应调整。
8、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滚存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将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10、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8个月内有效。
本项议案所涉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申请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本次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以及市场情况确定发行时机;
(3)签署、执行、修改、补充、完成、递交、发出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交易所、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告、上市文件、承销协议等;
(4)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5)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7)如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上述情形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8)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认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18个月内有效。
四、《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上海金地天御、杭州金地自在城24-25地块、南京金地自在城1-2期、武汉金地西岸故事、佛山大良项目、宁波金地东御等六个项目。
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详见《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0-021)。
五、《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发行预案请详见《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0-021)。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针对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0)第E0022号)。
前述报告请详见附件。
以上各项议案均需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22)。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2日
附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0)第E0022号)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657号文核准,于2009年7月30日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57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以人民币14.00元/每股的发行价格发行302,571,42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4,236,000,006.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2009年8月5日。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38,614,571.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97,385,435.00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9年8月7日出具五洲松德验字[2009]02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账号为4420153270005251394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号为820100043808093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账号为40000212292003628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账号为755900101410301)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地王支行(账号为41000400040022222)。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412,113万元(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计人民币2,374万元)。2010年3月31日,该等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95,5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3,913万元,账户派生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607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9,73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0,5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0,5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 2009年:179,200 | ||||||||||
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 | 131,39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4)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注2)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注3)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注3)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2) | ||
1 | 上海格林世界四期项目 | 上海格林世界四期项目 | 80,000 | 80,000 | 8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3,439 | 不适用 | 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
2 | 西安南湖及曲江池项目(注1) | 西安南湖及曲江池项目(注1)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6,974 | 不适用 | 2010年12月至2014年12月 | |
3 | 天津格林世界三期项目 | 天津格林世界三期项目 | 70,000 | 70,000 | 7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8,328 | 不适用 | 2010年1季度至2012年12月 | |
4 | 沈阳长青项目 | 沈阳长青项目 | 100,000 | 99,739 | 99,7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3,458 | 不适用 | 2010年1季度至2016年12月 | |
5 | 武汉金银湖项目 | 武汉金银湖项目 | 40,000 | 40,000 | 4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8,392 | 不适用 |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 | |
合计 | 410,000 | 409,739 | 409,739 | 310,591 |
注1:西安曲江池项目和西安南湖项目地理区位相同,地块分布紧密相连,享有同样的自然资源和客户资源。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挥项目的整体优势及协同效应,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已将该两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开发,目前项目已开盘销售,推广名为西安湖城大境项目。
注2: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小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注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及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均未列示投资进度。
注4:“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亦即为“项目预计竣工日期”。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 承诺效益 (注4) | 最近二年实际效益(注2) | 截止日最近二年累计实现效益 | 预计收益 (注4)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9年度 | 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注3) | ||||
1 | 上海格林世界四期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623) | (718) | (4,341) | 不适用 |
2 | 西安南湖及曲江池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619) | (687) | (2,306) | 不适用 |
3 | 天津格林世界三期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20) | 1,791 | 671 | 不适用 |
4 | 沈阳长青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89) | 7,685 | 5,596 | 不适用 |
5 | 武汉金银湖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19) | (145) | (1,164) | 不适用 |
合计 | (9,470) | 7,926 | (1,544) |
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适用产能利用率。
注2:最近二年实际效益是指该项目当年整体实现的利润(亏损)。
注3: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的实际效益是基于公司编制的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信息。
注4: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未列示预计收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9年度 (注1) | 2009年度 (注1) |
1 | 上海格林世界四期项目 | 31,315 | 31,315 |
2 | 西安南湖及曲江池项目 | 36,331 | 36,331 |
3 | 天津格林世界三期项目 | 26,784 | 26,784 |
4 | 沈阳长青项目 | 70,782 | 70,782 |
5 | 武汉金银湖项目 | 13,988 | 13,988 |
合计 | 179,200 | 179,200 |
注1:2009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于2009年8月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实际已置换的截至2009年8月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计人民币110,376万元。
注2: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10年第1季度报告尚未披露。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148万元,占所募集资金总额的24.2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陆续投入于上述项目中。
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公司存放于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520万元,与上述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的金额人民币99,148万元,差额为3,628万元,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原因所致:
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利息收入导致五个账户资金余额共计增加人民币1,607万元;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下属公司实施,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资金支付,公司按计划提前拨付资金至下属公司,并由下属公司根据具体合同对外付款,目前已拨至下属公司但尚未完成对外付款的募集资金计人民币5,235万元。
六、其他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2日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
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10)第E0022号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公司”)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董事会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金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金地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金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金地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再融资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0年4月12日
一、编制基础
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编制的。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57号文)核准,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以人民币14.00元/每股的发行价格发行302,571,429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4,236,000,006.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2009年8月5日。在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38,614,571.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097,385,435.00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于2009年8月7日出具五洲松德验字[2009]02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账号为4420153270005251394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账号为820100043808093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账号为40000212292003628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账号为755900101410301)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地王支行(账号为41000400040022222)。初始存放金额为人民币412,113万元(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计人民币2,374万元)。2010年3月31日,该等专用账户余额共计人民币95,52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3,913万元,账户派生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607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09,739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0,5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10,59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 2009年:179,200 | ||||||||||
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 | 131,391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注4)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注2)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注3)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注3)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注2) | ||
1 | 上海格林世界四期项目 | 上海格林世界四期项目 | 80,000 | 80,000 | 8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3,439 | 不适用 | 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 | |
2 | 西安南湖及曲江池项目(注1) | 西安南湖及曲江池项目(注1) | 120,000 | 120,000 | 12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6,974 | 不适用 | 2010年12月至2014年12月 | |
3 | 天津格林世界三期项目 | 天津格林世界三期项目 | 70,000 | 70,000 | 7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8,328 | 不适用 | 2010年1季度至2012年12月 | |
4 | 沈阳长青项目 | 沈阳长青项目 | 100,000 | 99,739 | 99,73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93,458 | 不适用 | 2010年1季度至2016年12月 | |
5 | 武汉金银湖项目 | 武汉金银湖项目 | 40,000 | 40,000 | 4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8,392 | 不适用 |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 | |
合计 | 410,000 | 409,739 | 409,739 | 310,591 | |||||||
注1:西安曲江池项目和西安南湖项目地理区位相同,地块分布紧密相连,享有同样的自然资源和客户资源。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挥项目的整体优势及协同效应,公司在开发过程中已将该两项目合并为一个项目进行开发,目前项目已开盘销售,推广名为西安湖城大境项目。
注2: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小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注3: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公告以及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均未列示投资进度。
注4:“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亦即为“项目预计竣工日期”。
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注1) | 承诺效益 (注4) | 最近二年实际效益(注2) | 截止日最近二年累计实现效益 | 预计收益 (注4)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9年度 | 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注3) | ||||
1 | 上海格林世界四期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623) | (718) | (4,341) | 不适用 |
2 | 西安南湖及曲江池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619) | (687) | (2,306) | 不适用 |
3 | 天津格林世界三期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120) | 1,791 | 671 | 不适用 |
4 | 沈阳长青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89) | 7,685 | 5,596 | 不适用 |
5 | 武汉金银湖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19) | (145) | (1,164) | 不适用 |
合计 | (9,470) | 7,926 | (1,544) |
注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所投资的项目均为房地产开发项目,不适用产能利用率。
注2:最近二年实际效益是指该项目当年整体实现的利润(亏损)。
注3: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的实际效益是基于公司编制的201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止期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信息。
注4: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未列示预计收益。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09年度 (注1) | 2009年度 (注1) |
1 | 上海格林世界四期项目 | 31,315 | 31,315 |
2 | 西安南湖及曲江池项目 | 36,331 | 36,331 |
3 | 天津格林世界三期项目 | 26,784 | 26,784 |
4 | 沈阳长青项目 | 70,782 | 70,782 |
5 | 武汉金银湖项目 | 13,988 | 13,988 |
合计 | 179,200 | 179,200 |
注1:2009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于2009年8月5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实际已置换的截至2009年8月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计人民币110,376万元。
注2: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10年第1季度报告尚未披露。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9,148万元,占所募集资金总额的24.2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陆续投入于上述项目中。
截至2010年3月31日止,公司存放于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5,520万元,与上述募集资金尚未投入使用的金额人民币99,148万元,差额为3,628万元,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原因所致:
(1)由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利息收入导致五个账户资金余额共计增加人民币1,607万元;
(2)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由下属公司实施,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资金支付,公司按计划提前拨付资金至下属公司,并由下属公司根据具体合同对外付款,目前已拨至下属公司但尚未完成对外付款的募集资金计人民币5,235万元。
七、其他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2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0-022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0年4月28日13: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4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金地集团第一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 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出席人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0年4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如附件一);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 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20)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10-021)。
七、 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八、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九、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编:518048
十、 联系人姓名:张晓瑜
联系电话:0755-83844828
传真:0755-82039900
十一、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附件二: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738383 | 金地投票 |
2、表决议案
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表示意:
一次性表决所有决议 | 决议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议案1-议案6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99元 |
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表所示意:
议案序号 | 议案 | 申报 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2.1 |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1元 |
2.2 | 发行对象、认购方式 | 2.02元 |
2.3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3元 |
2.4 | 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04元 |
2.5 | 发行数量 | 2.05元 |
2.6 | 募集资金用途 | 2.06元 |
2.7 | 锁定期安排 | 2.07元 |
2.8 | 上市地点 | 2.08元 |
2.9 | 滚存利润分配 | 2.09元 |
2.10 | 决议有效期 | 2.10元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6.00元 |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金地集团”股票的投资者,如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83 | 买入 | 1.00元 | 1股 |
2、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83 | 买入 | 1.00元 | 2股 |
3、如果某投资者对议案1《关于公司符合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83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可直接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