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0-012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2日在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62,121,321股,占公司总股本58.61 %。会议由董事长王忠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逐项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2,121,3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2,121,3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同意62,121,3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76,334.8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39,072,806.4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907,280.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1,097,845.45元,2009年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866,899.68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拟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50元,即现金分红5,300,000.00元。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62,121,3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62,121,3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200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一年。2009年度支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同意62,121,3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独立董事支付津贴每位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同意62,121,3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继续按照与各关联方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进行交易。
由于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此项关联交易的关联股东,回避对此项议案的表决。
同意2,068,690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总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转及其他可能的支出,公司2010年拟向包含但不限于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申请总计等值壹拾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及贸易融资。
同意62,121,321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李秉祥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大会做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车燕华律师、赵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签署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41 证券简称:时代万恒 编号:临2010-013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时间和出席情况: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辽宁时代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总数62,121,321股,占公司总股本58.61%。会议由董事长王忠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为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辽宁时代集团熊岳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为辽宁时代集团熊岳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授信总量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一年,并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内决定和签署担保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2,068,69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由于公司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车燕华、赵妍见证并出具了《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