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ST得亨 编号:临2010-005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接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源中院”)(2010)辽民破字第1号-1《民事裁定书》,我公司债权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公司重整,辽源中院根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于2010年4月13日裁定我公司重整,并指定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我公司重整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情况简介
申请人名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申请事实和理由:2010年1月26日,申请人以我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经资不抵债为由,向辽源中院申请对我公司重整。
二、法院裁定的主要内容
辽源中院于2010年4月13日作出(2010)辽民破字第1号-1《民事裁定书》,裁定的主要内容为:因公司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自2010年4月13日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三、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的信息披露工作责任人为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管理人履行职责的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福兴路3号,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邮政编码:136200,联系电话:15904374533。
四、退市风险警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得亨”变为“*ST 得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6 和13.2.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4月14日停牌一天,自2010年4月15日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至法院就重整计划做出裁决后,由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8 条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五、特别风险提示
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存在因《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99证券简称:ST得亨公告编号:临2010-006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
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4月13日收到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0)辽民破字第1号-1),决定受理申请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本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6条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0年4月14日停牌一天,2010年4月15日起复牌,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股票种类:A股,股票简称:ST得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ST得亨,股票代码:600699,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5%。
2、自公司股票2010年4月15日复牌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即2010年5月14日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待公司重整计划批准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3、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辽源市福兴路3号
邮政编码:136200
董事会秘书:由春玲
联系电话:0437-3512077
传真:0437-3520181
刊载公司相关公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址: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