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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版:要闻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鼓励外资新政公布 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
    房贷紧缩预示新一轮严厉调控逼近
    吴定富:险资投资不动产文件将很快出台
    刘明康:防范金融创新成为价格投机工具
    四方继保IPO申请临时取消
    去年土地出让金大增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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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和中国社科院建立合作机制
    2010-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华社与中国社会科学院13日在京签署合作意向书,就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为“新华社特约观察员”达成协议。签字仪式前,新华社社长李从军在新华社新闻大厦会见了中国社科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光,双方就加强资源共享,形成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深入交换了意见。

      李从军表示,新华社是国家通讯社和世界性通讯社。顺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世界媒体竞争的态势,新华社正在努力加快战略转型,并且已经形成了包括通讯社、报刊、互联网、电视、金融信息服务平台、新兴媒体以及信息数据库等业务在内的全媒体集团。目前,新华社已明确提出并在加速推进智库建设,希望通过与中国社科院的合作,双方可以依托庞大的新闻服务网络与研究人才资源,更好地为中央决策和国家建设服务。

      王伟光表示,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与新华社的合作是中国社科院大力推进科研强院、人才强院、管理强院战略,实施开门办院和走出去,扩大学术交流形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通过这项合作,把新华社新闻信息资源和传播渠道的优势与中国社科院专家学者的智力资源和理论研究优势结合起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新华社总编辑何平参加会见并出席合作意向书签字仪式。副社长兼常务副总编辑周树春与社科院副院长武寅分别在签字仪式上致辞。新华社副总编辑王瑶主持仪式。新华社总编室主任刘思扬与中国社科院办公厅主任施鹤安代表双方在意向书上签字。签字仪式上宣布了首批25名“新华社特约观察员”名单。

      根据意向书,中国社科院向新华社推荐一批从事时政、经济和国际问题研究,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愿意并善于与媒体打交道的专家学者,作为“新华社特约观察员”。从事文字、音视频、网络等多种形式报道的新华社记者可以就国内外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热点焦点问题等对受聘专家进行采访,并可邀请专家到新华社电视演播室或新华网进行专题访谈。受聘专家可应约或主动就相关问题撰写评论、新闻分析、新闻观察或参考调研类文章,供新华社选用。(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