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缓发行的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缓发行的公告
2010-04-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407号”文核准,并已于4月12—14日先后在北京、上海、深圳向询价对象进行了推介。4月14日发行人自查发现,部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存在因未续缴年费等原因已被终止,亦有部分正在申请的专利审理阶段发生变化,因此上述相关专利法律状态与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公告的内容存在差异,具体详情请见2010年4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专利情况更正的公告》。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51条的有关规定,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暂缓本次A股发行。有关本次A股发行的后续事宜,发行人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及时公告。
发行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