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0—25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日以传真、亲自送达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4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7人,分别为陈义龙、潘庠生、李林芝、周忠胜、徐长生、邓宏乾、张龙平。董事唐宏明因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2010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1)、同意2010年公司向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电厂”)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含银行票据及其他信贷业务),其中预计本年为蓝光电厂以前年度借款提供的续保金额为22,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13,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同意公司按照千分之五向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0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担保事项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董意见参见《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15日
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0- 26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
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电厂”)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含银行票据及其他信贷业务),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其中预计本年为蓝光电厂以前年度借款提供的续保金额为22,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13,000万元;公司按照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限一年。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有关担保协议,待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担保决议后,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本公司2010年4月15 日召开的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议案。(详见六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0000100014809
注册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31号英特大厦8楼
法人代表:何世宽
注册资本:人民币43,900万元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2日
经营业务范围:对环保电厂建设的投资及管理、灰渣综合利用、电厂发电、供热、电器机械及器材的批发和零售。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系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09年12月31日蓝光电厂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65,464.73万元,负债总额136,261.45万元,净资产29,203.28万元,净利润-1,964.55万元,资产负债率82.35%。
三、担保风险评估
本年蓝光电厂2#机组取得了国家脱硫上网电价的优惠政策,上网电价较2009年提高0.015元/度,同时作为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政策的蓝光电厂1#发电机组,也享受国家以资源定电量的优惠政策。为了满足蓝光电厂生产经营扩大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子公司蓝光电厂提供担保。
蓝光电厂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系环保型的发电公司,主要致力于河南平顶山地区的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蓝光电厂资信状况良好,故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该事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为意见(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平、合理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符合《公司法》(2005年修订)、《证券法》(2005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此次为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2010年4月1日,公司已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71,700万元(含流动资金贷款担保22,500万元、长期借款担保49,200万元),占200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42.75%,其中公司为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7,000万元(含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9,000万元、长期借款担保8,000万元)。公司除对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之外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若本次担保事项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预计201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4,700万元, 占200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总额50.50%。
六、备查文件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5日
附件
关于2010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对2010年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电厂”)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含银行票据及其他信贷业务)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2010年公司为蓝光电厂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含银行票据及其他信贷业务),其中预计本年为蓝光电厂以前年度借款提供的续保金额为22,000万元,新增担保额度13,000万元;担保期限一年。
2、同意公司按照千分之五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用。
3、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0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张龙平 邓宏乾 徐长生
2010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