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叶建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红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54,150,347.64 | 1,774,749,107.84 | 4.47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542,491,195.37 | 543,072,005.05 | -0.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59 | 2.59 | 0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732,101.37 | 60.4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2 | 6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0,809.68 | -580,809.68 | 93.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0.003 | 94.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0.003 | 94.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3 | -0.003 | 94.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1 | -0.11 | 增加1.8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0 | -0.10 | 增加1.8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203.27 |
合计 | -37,203.2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0,92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36,98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长江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湖北) | 1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2,481,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 | 1,32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四川省长平机械厂 | 1,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陶心娴 | 1,019,90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付媛媛 | 490,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孝祖 | 468,564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2010年1-3月 | 2009年1-3月 | 差异变动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销售费用 | 119,453.90 | 5,619,543.12 | -5,500,089.22 | -97.87% | 注1 |
营业外收入 | 2,743,847.46 | 1,411,177.05 | 1,332,670.41 | 94.44% | 注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732,101.37 | -62,590,579.49 | 37,858,478.12 | 60.49% | 注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6,681,631.76 | -19,101,193.70 | -37,580,438.06 | -196.74% | 注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4,758,313.67 | 10,879,960.71 | 63,878,352.96 | 587.12% | 注5 |
注1:主要是本期不再将重庆市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站台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导致销售费用减少。
注2:主要是本期接受捐赠资产增加所致。
注3:主要是本期票据保证增加而上年同期为票据保证金减少所致。
注4:主要是本期杨东河工程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注5: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杨东河公司)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见本公司于 2010 年2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09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董事会报告中第(一)、10 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2、根据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募集资金投向的决议》等相关决议(公告见2010年3月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调整本次非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申请材料。目前,中国证监会正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报告期担保进展情况说明:
(1)新增加的担保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重庆三峡水利利川杨东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州支行申请6,000万元贷款及本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公告见2010年2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杨东河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万州支行6,000 万元长期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为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对重庆市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决议》,在站场集团为站台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行营业部2,000万元短期贷款提供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按对站台公司的持股比例,以信用方式对其中 680 万元向站场集团提供了反担保。若站场集团未承担担保责任,本公司反担保之担保期间与站场集团的担保同时存在,站场集团的担保期间终止时,本公司的反担保期间终止;若站场集团承担了担保责任,本公司的反担保期间为站场集团承担担保责任之次日起二年。
(2)以前年度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担保
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杨东河公司在农村商业银行万州分行12,000万元15 年长期贷款及中国建设银行万州支行 3,000万元15 年长期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源田现代节水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三峡银行电报路支行的 700 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江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州分行5,900万元长期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告见2010年2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担保事项的说明
为保障公司拟与重庆万州化学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重庆市万州供热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供热公司”)负责的万州盐气化工园区配套供热工程(以下简称:供热工程)的顺利建设和运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供热公司成立后,在供热公司以供热工程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以信用方式为供热公司向银行6,663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待该工程建成投产后,转为以该工程作抵押,并解除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公告见2010年4月16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报告发布之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担保总额为28,280万元。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48%。
4、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报告期前发生的相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相关公告见2010年2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在报告期内无进展。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股东名称 | 承诺事项 | 承诺履行情况 | 备注 |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 (1)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对表示反对或者未明确表示同意三峡水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非流通股股东,在三峡水利股改完成后一年禁售期满之前,有权按2006年5月31日经审计的三峡水利每股净资产作价将所持三峡水利股权出售给本承诺人。如上述非流通股股东不同意向本承诺人出让股份且在三峡水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前明确要求取得应获得的转增股份,本承诺人将代为垫付对价,该非流通股股东在办理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必须先行归还本承诺人代为垫付的对价及其孳息,并经本承诺人同意后,由三峡水利董事会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 本公司未获悉该股东在报告期内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出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见2010年2月2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建桥
2010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116 股票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10-13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2日以传真、当面送交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14日在成都世纪城假日酒店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其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叶建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投资组建重庆市万州供热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壮大公司主业,拓展公司产业结构及发展空间,会议同意,在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本公司与万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所属公司重庆万州化学工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学工业公司”)共同投资组建重庆市万州供热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供热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192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856万元,占55%;化学工业公司出资2,336万元,占45%。该公司具体负责万州盐气化工园区配套供热工程的建设和运营。会议并要求公司经理班子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建立完善供热公司《章程》、《合资协议》等相关事宜。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重庆市万州供热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由本公司对其部分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拟与化学工业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供热公司负责的万州盐气化工园区配套供热工程(以下简称:供热工程)的顺利建设和运营,会议同意供热公司向银行申请12,115万元贷款,贷款专项用于供热工程的建设;并同意供热公司成立后,在供热公司以供热工程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本公司以信用方式为供热公司向银行6,663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待该工程建成投产后,转为以该工程作抵押,并解除本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壮大公司主业,拓展公司产业结构及发展空间;同时,为有效防范本公司的担保风险,供热公司成立后以该工程为本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能够保障本公司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供热公司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四、《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制定<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及评价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报酬的议案》(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全体独立董事会前认可);
会议决定继续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及资产验证等服务工作,聘请期限为2010年度,公司向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年度审计费40万元,具体规定从其《服务合同》。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对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尽责,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一致同意聘请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及相关事项的安排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按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回避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