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常小刚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建军 |
会计机构负责人姓名 | 王卫平 |
公司董事长常小刚先生、总经理王建军先生及总会计师王卫平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443,934,454.04 | 2,747,685,859.35 | -11.05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1,663,937,758.85 | 1,653,627,722.31 | 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91 | 1.89 | 1.06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2,597,426.61 | 52.5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5 | 50.00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751,772.67 | 10,751,772.67 | 0.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23 | 0.0123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27 | 0.0127 | 4.1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23 | 0.0123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5 | 0.65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66 | 0.66 | 增加0.0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86.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17,200.9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626.4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770,504.24 |
所得税影响额 | -152,893.62 |
合计 | -309,536.6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96,970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199,054,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 | 11,973,658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131,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131,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80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勤益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385,073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新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丹 | 3,900,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600,605 | 人民币普通股 |
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 | 2,200,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和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主要由于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3、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主要由于本期增值税进项税较大所致;
4、营业收支变化的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由于电价上调和发电量的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由于燃煤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5、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由于本期修理费用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期银行借款本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由于上年同期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期技改工程支出较少所致;
9、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由于本期未新增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公司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12个月的承诺期限届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截止本报告期末,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履行股改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六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及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鉴于2010年火电企业经营形势依然严峻,为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留存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增加技改投入。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小刚
2010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0—005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九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5名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常小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登载在www.sse.com.cn网站上。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原文“第二条: 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修改为“第二条: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七届董事会为七名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常小刚先生、常代有先生、王建军先生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晓磊先生、史丹女士、张志铭先生、崔劲先生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逐一表决,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日起至公司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从30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自七届董事会成立日起执行。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5月18日(周二)召开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时间:2010年 5月18日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72号本公司会议厅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二○○九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二○一○年度经营建议计划》;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二○○九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 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5月12日、13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272号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31995
联系传真:0351—7021077
联 系 人:薛涛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 :七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为代表,出席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如下:
一、由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二○○九年度股东大会;
二、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
三、表决指示如下:
1、审议公司《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公司《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公司《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公司《二○一○年度经营建议计划》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二○○九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二○一○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0、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备注 |
常小刚 |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 | |||
常代有 | ||||
王建军 | ||||
李晓磊 | ||||
史 丹 | ||||
张志铭 | ||||
崔 劲 |
11、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股东监事候选人 | 赞成(股) | 反对(股) | 弃权(股) |
李明星 | |||
马琛斌 |
1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四、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空格内划“√”。
附件二 :
七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常小刚,男,1963年出生,清华大学EMBA,高级经济师,现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曾任职于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委办公厅。先后任山西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四届、五届、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常代有,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现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管理部经理。曾任山西省乡镇企业基金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乡镇企业展销中心董事长,山西中兴资产经营公司副总经理,山西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山西能源产业集团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产业管理部部长。
王建军,男,1972年出生,大学本科,工程硕士,工程师。现任公司六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曾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工程管理公司工程部经理、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管理部经理。
(2) 独立董事候选人
(2) 独立董事候选人
李晓磊,男,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EMBA。现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执行总裁。1991年至1994年,在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处、资产经营部工作。1994年至2003年就职于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债券业务部副总经理。2003年起历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副执行总裁。2006年前已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史丹,女,1961年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理。1993年10月至2001年9月先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主任;2001年9月至今先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主任、研究员、所长助理。
张志铭,男,1962年出生,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1986年至2004年先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辑、副编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法学理论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导;2004年至2005年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副院长;2005年至今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2008年已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崔劲,男,1965年出生,国际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0年4月至1992年4月任能源部动能经济研究中心(国家电网公司技术经济研究院)项目主管;1992年4月至1994年11月任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中华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1994年11月至2001年4月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咨资产评估事务所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评估师;2001年4月至今任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裁。2002年已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证券代码:600780 股票简称:通宝能源 编号:临2010—006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4月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且确认送达。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明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李明星先生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马琛斌先生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经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换届选举情况的通报。
经公司职工大会于2010年4月2日民主选举,韩虎兵先生、薛涛女士、李峰先生出任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七届监事会成立日起至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公司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二○一○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李明星,男,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0年4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项目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2008年2月至2009年6月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经理。2009年6月起任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11月起任本公司六届监事会主席。李明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马琛斌,男,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2003年11月至2008年1月在山西地方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2月至2009年1月在山西地方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9年1月起在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9年11月起任本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马琛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7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1)韩虎兵,男,1974年出生,政工师,大学本科。2003年2月至2008年2月,任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2008年2月起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2008年4月起任本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韩虎兵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薛涛,女,1981年出生,法学硕士。2000年9月至2004年7月就读于太原科技大学法学专业,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就读于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诉讼法学专业。2008年5月起在本公司证券部工作。2009年10月起任本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薛涛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李峰,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2002年9月至2006年7月就读于太原理工大学市场营销专业。2008年5月起在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李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晓磊、史丹、张志铭、崔劲作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晓磊、史丹、张志铭、崔劲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晓磊先生、史丹女士、张志铭先生、崔劲先生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常小刚、常代有、王建军作为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如下:
一、本人符合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人完全清楚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本人在担任该公司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声明人: 常小刚 常代有 王建军
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