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等有关申请事项(详见2009年6月16日、2010年1月12日、2010年1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已于2010年4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447号)核准,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新股;
2、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3、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4、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国连、史金鹏。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为:
公司联系人:陆培军
电话:0774-5297796、0774-5285255
传真:0774-5285255
保荐人联系人:田爱华、肖雁
电话:0755-83516151、0755-83516264
传真:0755-83516266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5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0-1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