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姓名 | 许 雷 |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顾 芳 |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兴全 |
公司负责人许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兴全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9,572,646,825.89 | 9,305,967,472.28 | 2.86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980,895,108.27 | 2,955,592,445.53 | 0.85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7061 | 4.6662 | 0.8561 |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362,646.22 | -95.30 |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432 | -97.88 |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302,662.74 | 25,302,662.74 | 79.36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9 | 0.0399 | -17.8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03 | 0.0403 | -16.0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9 | 0.0399 | -17.8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5 | 0.85 | 减少52.61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6 | 0.86 | 减少51.5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12,4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0,907.31 |
| 所得税影响额 | 27,126.8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4,513.25 |
| 合 计 | -275,893.73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786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郑海若 | 17,40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云南省小龙潭矿务局 | 8,74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5,167,28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 | 4,6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 3,999,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发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76,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3,208,315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2,818,6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吉会才 | 2,751,8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报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900,000.00 | 8,400,000.00 | 315.48% | 本期新增投资企业所致 |
| 短期借款 | 770,000,000.00 | -100.00% | 本期归还到期贷款所致 | |
| 应付账款 | 714,409,197.57 | 445,932,872.21 | 60.21% | 项目投资加大导致应付账款增加 |
| 应付利息 | 1,185,000.00 | 5,927,875.00 | -80.01% | 本期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利息费用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1,429,484,010.51 | 923,741,618.56 | 54.75% | 本期与控股股东往来款增加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5,000,000.00 | 75,000,000.00 | 266.67% | 本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入所致 |
| 报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12,733,937.77 | 60,669,097.59 | 85.82% | 公司业务增长,销售收入结转增加 |
| 营业成本 | 52,428,900.36 | 25,642,276.71 | 104.46% | 营业收入增长相应成本结转所致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6,794,414.37 | 3,549,350.76 | 91.43% | 营业收入增长,相应税金随之增加所致 |
| 销售费用 | 5,640,558.80 | 2,937,872.55 | 91.99%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业务 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13,884,947.84 | 6,818,562.01 | 103.63%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业务 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929,652.63 | 4,020,362.45 | -123.12% | 本期借款费用资本化后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较小所致 |
| 投资收益 | -272,381.56 | -100.00% | 上年同期为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营业外收入 | 293,688.20 | 144,576.61 | 103.14% | 该项目不具可比性 |
| 营业外支出 | 614,595.51 | 527.16 | 116486.14% | 该项目不具可比性 |
| 所得税费用 | 9,258,824.03 | 4,366,634.89 | 112.04% | 本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6,642,906.16 | 41,214,924.12 | 231.54% | 公司业务增长,销售收入增加,相应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2,544,721.30 | 474,163,319.82 | 140.96% | 本期收回土地竞拍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及与控股股东往来款增加所致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31,305.51 | 3,233,017.23 | 126.76%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职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074,372.95 | 3,414,803.46 | 77.88% | 本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缴纳的税费相应增加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000,000.00 | 本期转让部份控股子公司股权,收回投资所致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33,525.00 | 659,937.48 | 450.59% | 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导致固定资产支出较上年同期加大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5,887,903.44 | 107,021,549.00 | -57.12% | 本期股权投资较上年同期减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0,000,000.00 | 2,650,000,000.00 | -90.57% | 本期较上年同期取得的借款减少所致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20,000,000.00 | 43,000,000.00 | 1806.98% | 本期偿还到期贷款大于上年同期所致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253,837.50 | 7,980,502.00 | 454.52% | 本期支付的借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云南招商城投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招商城投公司”)。截止目前,相关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招商城投公司40%的股权。
2、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投龙瑞公司”)。截止目前,相关工商注册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持有城投龙瑞公司75%的股权。
3、2010 年1 月29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陕西云投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陕西云投")在咸阳市土地交易厅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为2009-16-3号宗地,并与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成交确认书》(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0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公告)。截至目前,陕西云投已与咸阳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咸阳市人民政府审批土地件》,现正准备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做出如下承诺:a)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b)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c)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2)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中承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若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三年累计净利润低于30,000万元,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形式补足差额。
(3)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具《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补充承诺函》,作出补充承诺如下:a)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年度后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若2007年底前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即2008年、2009年、2010年),如公司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上的净利润总额少于50,000万元,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差额。b)上条中所述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若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得相关金融、证券及矿业类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在获得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该等资产按公允价值转让给公司。c)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以确保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d)如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来涉及经营性房地产业务,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相关的项目、合同及业务,按其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值转让给公司,确保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e)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年度后的三个会计年度,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议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4)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保证与上市公司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5)为了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承诺: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企业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云南城投或云南城投所控制的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云南城投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6)为了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尽量规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7)云南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昆明未来城开发有限公司成立目的是开发位于昆明呈贡新城的未来城—天堂岛项目,现该项目处在概念规划设计阶段,未来城公司尚未开展实际经营活动,所占用的土地处于政府及政府授权企业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初级阶段,目前不具备开展经营性房地产业务的条件,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云南省城市建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如该公司将来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如该公司拟开发未来城—天堂岛项目及其他项目将来涉及经营性房地产业务,承诺将该公司与此相关的项目、合同及业务,按其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值转让给上公司,确保该公司与公司不发生同业竞争。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q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雷
2010年4月14日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