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10-010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4月16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全春来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8435.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3%。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435.46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2、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435.46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5、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8435.46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6、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8435.46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7、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8435.46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8、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982.724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此项议案表决时,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七O六所、二O四所回避了表决。
9、 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435.46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8435.46万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分别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代表)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股份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10-011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10:30召开了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全春来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七届董事会将于2010年4月届满到期,经各股东方推荐:敖刚先生、赵民先生、李东峰先生、张世溪先生、吕英先生、丁旭昶先生、王瑞华先生、苗润生先生、罗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瑞华先生、苗润生先生、罗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及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候选人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敖刚 | 9 | 0 | 0 |
| 赵民 | 9 | 0 | 0 |
| 李东峰 | 9 | 0 | 0 |
| 张世溪 | 9 | 0 | 0 |
| 吕英 | 9 | 0 | 0 |
| 丁旭昶 | 9 | 0 | 0 |
| 王瑞华 | 9 | 0 | 0 |
| 苗润生 | 9 | 0 | 0 |
| 罗辑 | 9 | 0 | 0 |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13)。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敖刚:男,1963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1993年5月-2001年4月在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部历任六室副主任、六室主任、民品处处长、主任助理、副主任;2001年4月-10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试验中心副主任;2001年10月-2003年10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系统试验部(仿真中心)副主任;2003年10月-2009年8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1所所长;2009年8月至今任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2009年12月至今任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赵民:男,1967年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96年12月-2000年12月任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部副主任;2001年1月-2003年9月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3年9月至今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李东峰:男,1972年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2002年12月-2004年9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财务部综合财务一处处长;2004年9月-2009年7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7月至今任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财务部部长。
张世溪:男,1964年生,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1993年5月-2005年7月在航天科工集团二院699厂历任计划处副处长、军品管理处处长、党支部书记、综合计划处处长、副总经济师、厂长助理、副厂长、总会计师;2005年7月-2009年8月任精华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民用产业发展部部长。
吕英:男,1963年生,硕士,研究员。2001年4月-2002年6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706所、204所计划发展处处长;2002年6月-2004年12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706所、204所副所长,2004年12月至今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706所、204所所长。
丁旭昶:男,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2003年6月-2008年10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副所长、党委委员,某重点型号所级指挥;2008年10月-2009年8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发展计划部副部长;2005年12月至今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固定资产投资地面装备与先进制造专家组组长;2009年8月至今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所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王瑞华:男,1962年生,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2003年10月-2004年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2004年3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历任副主任、主任。
苗润生:男,1963年生,经济学博士。2003年-2009年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历任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09年至今在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任总会计师。兼任国际财务与会计副总编辑、财会信报常务理事、北京总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罗辑:男,1946年生,大学本科。检察员、律师。1997年-1999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出版社社长;2000年-2005年在北京市正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律师;2005年-2010年在北京市汉衡律师事务所任合伙律师。
附件二: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王瑞华、苗润生、罗辑 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6日于北京
附件三: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瑞华、苗润生、罗辑,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瑞华、苗润生、罗辑
2010年4月16日于北京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10-01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0年4月16日上午11:0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五届十六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李东峰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五届监事会将于2010年4月届满到期,经各有关方推荐,拟选孙俭先生、刘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顾华女士为本公司职工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候选人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
| 孙俭 | 3 | 0 | 0 |
| 刘伟 | 3 | 0 | 0 |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孙俭:男,1963年生,大学本科,研究员。2004年11月-2009年8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发展计划部部长;2009年8月至今任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
刘伟: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高级工程师。1993年至今在中汽投资开发公司项目管理部任副经理。
顾华:女,1959年生,大专,经济管理专业;1981年8月至1998年8月就职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科技部、计划部、民品部,先后任副处长、处长;1998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长峰集团企管部任副部长;2001年10月至今就职于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10-01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5月7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5月7日上午9:00开始。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题:
1、 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 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五、出席人员资格:
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截至2010年4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4月30日;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数控大楼801室;
4、 登记时间:2010年5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10年5月5日下午5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七、联系地址:北京市142信箱39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八、联系人姓名:冯水盈
联系电话:010-68386000-242
传真:010-88219811
九、其它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回执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10年5月7日上午9时整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举行的贵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姓名 | |
| 身份证号 | |
| 通讯地址 | |
| 联系电话 | |
| 股东账号 | |
| 持股数量 |
日期:2010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普通决议案) |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敖刚 | |||||
| 赵民 | |||||
| 李东峰 | |||||
| 张世溪 | |||||
| 吕英 | |||||
| 丁旭昶 | |||||
| 王瑞华 | |||||
| 苗润生 | |||||
| 罗辑 |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孙俭 | |||||
| 刘伟 | |||||
注:选赞成,请打“√”;选反对,请打“×”;选弃权,请打“○”;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 股,(大写):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受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