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参加董事会的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0年4月16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127,449,394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5%。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喜增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127,449,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第三届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2、会议以127,449,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第三届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3、会议以127,449,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127,449,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72,410,487.19元, 按《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7,241,048.72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6,555,399.22元,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724,837.69元。公司拟以2009 年期末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4,960,000元,剩余66,764,837.6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5、会议以127,449,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2010年财务预算报告》。
6、会议以9,042,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关于公司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兵器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关联股东河北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此事项的表决。
7、会议以127,449,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喜增先生、徐宇平先生、杨洪荣先生、信虎峰先生、李葛卫先生、孙铁庄先生、邱洪生先生、崔文哲先生、张烨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三年,其中邱洪生先生、崔文哲先生、张烨先生为独立董事。
8、会议以127,449,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郑兴国先生、石兵先生、李广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9、会议以127,449,39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批准《关于继续聘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2010年继续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90万元,因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支付。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临2010-01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