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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证券代码:600200 编号:临2010—004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4月1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8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赵唯一先生

      6、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145,751,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23.37%。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

      2009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合并报表)20,262,735.0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566,793.88元。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721,786.55元,根据规定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余额后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15,424.16元,2009年度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8,494,601.15元。公司不进行2009年度股利分配。

      关于本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董事会说明如下:由于2009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566,793.88元,每股净利润为0.023元,数额较小,且公司前三年合并净利润累计仍为亏损,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留待以后年度一并分配。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所对应的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343,806.02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8,023,747.58元,公司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为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0年度公司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最高担保总额为77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总额为61500万元,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最高担保总额为15500万元。公司对于各被担保企业在最高担保额度内,除另有特别说明外,提供每笔担保的最长期限为自本次200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担保事项之日止。具体明细如下:

      1、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

      (1)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 20000万元,包括为其所属的苏州第六制药厂异地扩产技改项目贷款4500万元(期限为4 年)提供的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2)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3)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4)江苏吴中海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20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5)江苏吴中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5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6)江苏吴中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60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7)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8)苏州兴瑞贵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150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9)宿迁市苏宿置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30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2、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包括:

      (1)江苏兴业实业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80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2)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最高担保额7500万元。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上述最高担保额包括公司直接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津贴标准为6万元(税前)。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因其均在本公司及相关关联单位任职,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给予津贴。公司董事长(专职)年薪65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对2009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工作评价和2010

      年度续聘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八)听取了2009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不需要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锦霞女士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王锦霞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王波先生接任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以上公司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了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陈雁南先生、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原控股股东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不再向本公司提名并委派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鉴于此,陈雁南先生、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陈雁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2)吴玉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议案。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吴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选举罗勤先生、仲尧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1)选举罗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2)选举仲尧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45,751,887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

      以上公司监事选举采用了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圣怀、何云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 临2010-005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16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举行,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勤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选举罗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