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要对自己的融资融券交易负有谨慎、注意责任?
根据您与证券公司签署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约定,您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如果低于最低标准后,证券公司将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您予以补仓。证券公司履行的是发出通知的义务,但您对自己信用账户资产负有谨慎、注意责任,即您有义务随时留意自己账户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随时留意自己的手机、家庭电话、传真,邮箱等,若因为您的疏忽大意而延误补仓,相应责任由您承担。
2、该如何维护自己在融资融券业务中的合法权益?
您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要对我国的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有全面的了解,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具有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定符合规范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
在业务开展中,您要及时关注信用账户资产的变化情况及相关通讯方式中的内容,在证券公司发出补仓通知前或发出通知后及时进行足额补仓,尽可能避免被强制平仓的情况发生,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于涉及您的证券划转,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您委托发出证券划转指令,并保证所发指令的真实、准确。因证券公司的过错导致指令错误,造成您损失的,您可以依法要求证券公司赔偿,但不影响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业务规则正在执行或已经完成的证券划转操作。
3、证券公司应采取什么措施,揭示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证券公司在与您签订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前,应向您履行以下告知义务:
(1)以书面方式向其提示投资规模放大、对市场走势判断错误、因不能及时补交担保物而被强制平仓等可能导致的投资损失风险;
(2)指定专人向您讲解融资融券的业务规则、业务流程和合同条款,并将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交由您签字确认;
(3)告知您将信用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可能带来法律诉讼风险,提示您妥善保管信用账户卡、身份证件和交易密码。
4、信用帐户中的资产发生继承、财产分割、遗赠或捐赠时如何处理?
您信用账户中资产发生继承、财产分割、遗赠或捐赠情形的,相关权利人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了结您的融资融券交易,了结后有剩余资金或剩余证券的,证券公司将剩余资金转到该您的普通资金账户,将剩余证券划转到该您的普通证券账户,并按照现行规定协助办理有关继承、财产分割、遗赠或捐赠手续。
5、如何履行信息报告、披露义务?
您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信用证券帐户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票或其权益的数量,合计达到规定的比例时,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报告、披露或者要约收购义务。
融券期间,您本人或关联人卖出与所融入证券相同的证券的,您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证券公司申报。证券公司应当将您申报的情况报送相关证券交易所。
6、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什么监管措施?
证券交易所对您融资融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当融资融券交易存在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可以视情形采取限制相关账户交易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