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07 股票简称:美尔雅 编号:2010006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雅集团公司”)及本公司与GL亚洲毛里求斯第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里求斯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省高院”)民事裁定,准许原告毛里求斯公司撤回对本公司起诉(上述事项本公司于2010年4月14日作2010002号公告)。
根据已发生效力的湖北省高院[2007]鄂民四初字第6-4号民事裁定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依据湖北省高院[2007]鄂民四初字第6-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了美尔雅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0,200,000股限售流通股的轮候冻结。解除股票轮候冻结的手续已于2010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90,882,393股(含国有股托管专用帐户60,682,393股,但未含为黄石市玉成商贸有限公司、湖北省黄石市美好广告装饰艺术公司股改代垫对价尚未收回的股份406,3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25%。上述解除股权冻结事宜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