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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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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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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0-02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于2010年4月18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二层15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孙文杰先生主持会议,副董事长郭涛先生、董事易军、王文泽、车书剑、郑虎和钟瑞明先生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独立董事王文泽、车书剑、郑虎、钟瑞明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3名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易军总经理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6名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共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9,798,933.90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724,543,464.68元。

    根据《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4,543,464.68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172,454,346.47元,加上2009年初未分配利润288,355,583.34元,200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0,444,701.55元。

    2、以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3,0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共计870,000,000.00元。

    3、剩余未分配的970,444,701.55元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师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公告)

    十一、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年金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企业年金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参照实施的《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已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备案。公司实施企业年金方案,有利于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助于公司长远利益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孙文杰、郭涛、易军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公司4名独立董事投票同意上述议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制度文件修改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制度文件修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制订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如下议案:

    1、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独立董事年度报告

    3、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7、 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师的议案

    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9、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11、 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年金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时间、召开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8 股票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临2010-026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18日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举行,公司4名监事刘杰先生、张金鳌先生、王萍女士和周家权先生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杨林先生已经书面委托王萍女士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

    根据规定,会议对《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09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作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2010-027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8号香港马会会所1楼宴会厅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不提供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独立董事年度报告
    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7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师的议案
    8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9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11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年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4月2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5月5日(星期三)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或之前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7)

    联系人:张洪强 朱雪华

    电 话:010-88083288

    传 真:010-88082678

    五、会议出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0年5月11日(周二)上午10:00召开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独立董事年度报告   
    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7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师的议案   
    8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9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0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投资预算报告   
    11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企业年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委托人签名(盖章)栏,自然人股东为签名,法人股东为加盖法人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址或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参加会议方式□亲自参会 □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以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 层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10-88082678,邮政编码100037。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编号:2010-02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经过重组改制而新发起设立的。为生产经营的需要,本公司与合营、联营公司以及中建总公司下属未进入上市范围的公司在货物销售及采购方面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另外,本公司与中建总公司在物业租赁、商标使用许可、业务托管方面将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销售: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在工程承包业务中,从下述关联方获得工程项目的分包:Leighton-ChinaStateVanOordJointVenture、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资产管理公司、Leighton-ChinaStateJointVenture等。

    2、关联采购: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工程承包业务中,向下述关联方采购建筑材料或将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下述关联方:北京中建润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建瑞德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建自胜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保华建筑有限公司、CSME中建高雅、中建一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超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龙岗阳光金属构件公司等。

    3、物业租赁:根据本公司和关联方签订的《物业租赁协议》,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和关联方双方同意相互向对方出租其自身拥有的物业。

    4、商标使用许可:根据本公司和中建总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在不违反《避免同业竞争协议》的前提下,本公司允许中建总公司在中国境内非排他地并不可转让地无偿使用(并可授权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使用)许可商标。

    5、资金拆借:根据本公司和关联方签订的《资金拆借协议》或类似书面协议,本公司与宁波中海和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开市场利率进行资金融通行为。

    2009年发生的第1、2、5类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8.47亿元,金额控制在2009年关联交易预案总金额25.53亿元范围内,2009年发生关联交易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或下属企业名称关联方名称合计关联

    销售

    关联采购资金

    拆借

     合计184,73415,646167,6761,412
    中建股份中建一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12,133 12,133 
    中海集团Leighton-ChinaStateVanOordJointVenture1,7981,798  
    中海集团Leighton-ChinaStateJointVenture9,1809,180  
    中海集团CSME中建高雅9,180 9,180 
    中海集团宁波中海和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317  1,317
    中建一局北京中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13,064 13,064 
    中建一局北京中建润通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1,377 31,377 
    中建一局北京中建瑞德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839 1,839 
    中建一局北京中建自胜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47 1,047 
    中建一局北京中建乐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022 
    中建二局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95,471 95,37695
    中建二局深圳龙岗阳光金属构件公司277 277 
    中建五局中建五局资产管理公司3,9323,932  
    其他 1,075736361 

    三、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2010年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35.8亿元,其中:销售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采购发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物业租赁产生的关联交易不超过2.00亿元;资金拆借产生的关联交易约0.3亿元。

    四、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
    1ATAL-Waterleau-CS(Macau)JV合营公司
    2China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apital Partners,LP合营公司
    3China State Joint Venture-后海湾合营公司
    4China State-Samsung Joint Venture合营公司
    5ChitCheung-China Overseas-ATAL Joint Venture合营公司
    6Empire Land Investments Limited合营公司
    7FastRight Development Limited合营公司
    8Kingtron Enterprises Limited合营公司
    9Leighton-China State Joint Venture合营公司
    10Leighton-China State VanOord Joint Venture合营公司
    11海兴材料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12北京国绩智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13杭州中海雅戈尔房地产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14朗光国际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15宁波茶亭置业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16宁波中海和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17山东中海华创地产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18上海中海海轩房地产有限公司合营公司之子公司
    19深圳中海信和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20杨越投资有限公司合营公司
    21CSME中建高雅合营公司
    22Krimark Investment Ltd联营公司
    23Linwa Engineering Co.,Limited联营公司
    24中建-大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公司
    25港九混凝土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26北京市中超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
    27北京中建乐孚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
    28北京中建瑞德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
    29北京中建润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30北京中建自胜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营公司
    31绰盈发展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32武汉市晨建新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33长沙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34中国通达建设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35中建保华建筑有限责任有限公司联营公司
    36甘肃市政工程承包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37贵州中建材料设备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38南京考试中心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39厦门中建建设发展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0深圳龙岗阳光金属构件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1深圳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2武汉建筑工程学校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3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第五工程建筑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4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机械施工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5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资产管理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6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机械化施工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7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土木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8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资产管理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49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培训中心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50上海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51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非本集团范围内公司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物业租赁采用市场化的定价原则;资金拆借计息标准为按公开市场利率计算。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部分项目的分包和原材料需向关联方采购,公司的办公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物业租赁,并且由于《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约定,需与关联方产生商标使用许可关系。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由公司(及/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照分别与关联方遵照上述原则签定的具体合同执行。

    八、审议程序

    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