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调查·公司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信息披露
  • A9: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高盛案挑战“沃尔克法则”
  • 新元升值吹响热钱亚洲“集结号”
  • 房产投资客争抢出货了
  • 调控楼市:
    当前有三大认识误区
  • 发展文化产业政府
    既要有为又不能越位
  • 明天的“大政府”
  •  
    2010年4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6版:观点·专栏 上一版  下一版
     
     
     
       | 6版:观点·专栏
    高盛案挑战“沃尔克法则”
    新元升值吹响热钱亚洲“集结号”
    房产投资客争抢出货了
    调控楼市:
    当前有三大认识误区
    发展文化产业政府
    既要有为又不能越位
    明天的“大政府”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新元升值吹响热钱亚洲“集结号”
    2010-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左晓蕾

      新加坡金管局这次汇率政策的调整,可能有对全球形势判断上的失误,也可能低估了投机资本的规模和投机行为的能量积聚效应。虽然当前这场投机资本与亚洲货币的战争结局如何还不明朗,但是新元汇率政策变化所引发的投机资本大规模投机,以及新加坡金管局的被动处境,足够引起我们对人民币汇率升值后果的高度注意。

      左晓蕾

      新加坡金管局上周三突然宣布,新元将“温和及逐步升值”。全球汇率市场迅速“聚焦”新元市场,当天新元兑美元升值1%。

      新元升值后,有两个动向最值得注意。

      第一个动向,新元升值幅度已被“预测”至10%,完全背离了新加坡金管局“温和及逐步升值”的初衷。据有关报道,投机资本已开始布局。当天推高新元升值1%后,所有“预测”开始各显神通。巴克莱“预测”金管局的目标是2%;另一家机构“预测”升值目标3%。中国对冲基金研究中心观点显示,新元应该升值5%;更“激进”的“预测”新元应该升值10%。瑞银集团认为,2011年末前升值8%。

      笔者注意到,这些“预测”都基于同样的基本数据,但是“预测”最大的差异达到8%,可见这些“预测”的随意性和投机资本对套利收益的“胃口”之大。新加坡升值政策是新加坡金管局管理的。投机性资本既没有新元的需求,也不需要新元的供给,原则上以投机为目的“预期”不应该成为新元定价的基准。但是如果似是而非地认定投机性的“预期”是在发现价格,将可能误导新元的汇率政策,最后就会达到投机资本过度升值大幅套利的目的。事实上,启动升值步骤的第二天,新元对美元再升0.2%,今年累计新元对美元已经升值2%。有报道显示,新加坡政府对新政策带来的新元升值幅度感到惊讶,如果新元汇率继续升值,金管局可能出手干预汇率。

      第二个动向,新元快速升值,相当于吹响了全球投机资本的集结号。对冲基金,全球各金融机构中的汇率投机机构,大规模投机资金向亚洲集结,不仅已经目标在投机新元升值套利,而且还将投机目标瞄准了其他主要亚洲货币。新加坡元的突然升值,已然引发全球投机资本对亚洲各国和地区的货币升值,包括韩元,泰铢,马来西亚林吉特,印度卢比和新台币都会因此催生升值“预期”。也在上周三,韩元,马来西亚,泰元分别上涨1%,0.9%和0.3%。与此同时,也开始出现一些各国央行可能干预汇率的信号。韩国央行准备干预汇市的消息更是被强烈预期。这说明这些亚洲国家的政府已在担心:投机行为可能带来汇率的过度升值和经济的不稳定……

      这种态势,与10多年前亚洲金融危机时候的情景非常相似。那时,泰国货币率先贬值以后,迅速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几乎所有东南亚货币,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货币都大幅贬值,特别是印度尼西亚盾大幅贬值达600%,引发经济衰退,社会动乱,政权更迭。只有马来西亚政府迅速实施固定汇率和资本管制措施,在东南亚各国中,最终成为那次危机中损失最小的经济体。

      泰国政府当时曾与投机资本短兵相接,但是危机引发了恐慌性资本外逃,遂使曼谷当局与投机资本之战遭遇滑铁卢。1997年10月,中国香港也曾遭遇投机资金的袭击,新生的香港特区政府与以老虎基金为首的投机资本打了一场港元保卫战。当年如果没有中央政府的支持,港元保卫战的历史恐怕需要改写。

      今日全球投机资本的规模,远非1997年可比。新加坡金管局这次汇率政策的调整,可能有对全球形势判断上的失误,也可能低估了投机资本的规模和投机行为的能量积聚效应。现在新元,韩元以及其他货币当局与投机力量的直接较量,特别是新加坡金管局首当其冲,所面对的投机资本规模几十倍于亚洲金融危机时泰国所面对的投机资本规模。如果投机资本联手与货币当局放手一搏,鹿死谁手委实难以预料。即使货币当局击败投机资本,付出多大的代价也很难估量。新加坡金管局这次汇率政策的变化,会否与防通胀的初始目的适得其反,也还需拭目以待。

      虽然当前这场投机资本与亚洲货币的战争结局如何还不明朗,但是新加坡这样一个较小的币种的汇率政策变化,引发的投机资本大规模投机新元和亚洲货币的行动,以及新加坡金管局的被动处境,足够引起我们对人民币汇率升值后果的高度注意。

      (作者系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